俺既然订了版规,就要执行。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3&replyID=5216&id=937&skin=0
不过念在三石一号转贴很辛苦,就试着把此帖转到政经版,看绝对零度斑竹对这类帖子能否接受,如果觉得不妥,可即行删除。
以下是引用绝对零度在2004-8-10 12:29:22的发言: 删除觉得还是可惜了,辜负了楼主的一片好意。不过偶对这个感到头晕,就不发表评论了。哪位网友若有兴趣,欢迎评论!
我发现人大在学北大,心浮气燥,满天吹牛,目中无人。没有细读本文怎敢妄加评论?文中第一规律、笫二规律预测的价格走向,如有谁的理论做到了,请指出。
===============================================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相对较小,其交“公”的价值小于“公家”分给它们的价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这是因为其它部门的生产率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较高,它们向这些部门无偿提供的价值更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人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但是现在的平均生产率较以前高,创造的价值较以前多,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这是因为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平均生产率较高,创造的价值更多,从而更多的价值形成人们的工资。======================================== 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亦称价格第二规律。 “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大概在于这一规律。因为主流的认识中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看成了同一个事件,而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两个事件。实际的情况是,只有物价上涨幅度超过这一规律规定的值的哪一部分才是真正的通货膨胀。我们将通货膨胀扩大化了。================================================ 文中预测今明两年左右要工资物价大上涨,没有失言!!这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价格,我很受启发,但中间有三个问题不大理解,望学长指点:
1.这种由社会进行分配的平均化在自由主义国家适用?如果适用,他们是如何操作的?
2.从模型中可以看出,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是升还是降,取决于其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社会各部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平均水平之间的相对关系。只有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大于社会平均速度的商品,其价格才能降低。反之,即使生产率提高了,其价格还要上涨。 这个结论是如何推导出来的?
3.文中提到价格偏离价值需要国家的调控,然而这个分配价值本身不就是国家分配的吗?是否有矛盾?
谢谢!
致绝对零度:
本网是专业学术网,有些问题一旦讨论起来回复很长,162400字节的内容限制与此不服,望能放宽权限。
此致!
曹国奇
谢谢楼主的耐心回复,我似乎懂了一些你的意思,但中间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探讨,
一是你的这个观点更多的是基于人的利他性,一反西方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故而得出的结论也大相径庭,所谓谁创造归谁所得,西经从成本收益角度来考虑利益最大化,这样一来,结论产生矛盾的关键之一似乎是属于规范经济学的范畴,即对人的本性的探讨;
二是这种分配在现实中是否存在,或者说从实证的角度来看,这种形式的分配似乎会抑制生产者的生产和创新的积极性,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私人成本过大,这样一来还有可操作性吗?
谢谢!
人性是什么不是经济学的任务,经典的自利和本人的“自利+利他”都是假设。我认为经济学规律有三大方面,宏观、微观和不确定。这三方面的规律像波一样,按叠加原理共同决定最后的成交价。经典经济学规律是以自利为基础的,属于微观层面。经典理论面对实际时显得破乱不堪,不是那些规律本身不对,只在于我们将那些规律的作用范畴扩大了,解释起来力不从心。我主要是揭示以利他为基础的经济学规律,属于宏观层面。我自认为我揭示的“价值(价格)叠加原理”已揭开了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或主流经济学)大统一序幕。
也许阁下会问为什么自利对应微观,利他对应宏观,这是因为自利的前提是个体,利他的前提是群体。离开他人便无所谓利他。当自私人怀着挣得最大利益与他人合作(交易)时,已构成了群体。由于群体行为受利他(或平均化规律)控制,所以各个体只能挣回平均利益(注意:斯密悖论化解了)。利益最大化确实是每个个体最初的行为动机,但是实现这个动机的地方永远是群体。--------请注意一个生物学上的潜公理,两个绝对自私或利他性太小的个体不会结成同盟,从而不能形成群体。
不隐瞒阁下,我是先从实际中归纳出平均化规律的,然后再从逻辑上论证了该规律。任何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多创造的商品都换不回任何东西,都是白白地送给人家了;老公挣的钱会白白地给家人花;销售部多卖了商品,守门扫地的也会跟着涨工资;东部发展了,发给西部的救济款也会多一些。经典理论由于只承认自私,解释不了白送,便杜撰出反比(递减)定律。我本是学无线电的,一看就知反比(递减)定律违反一个计量学中公理--------即质与量成正比。在此公理下:如一粒谷计量为1克,则两粒谷必定计量为2克。但是在反比(递减)定律下两粒谷仍计量为1克。如果假设其它部门不变(即技术不变),从正比一下子便推出反比。抛开反比(递减)定律的价格表像,其背后商品实质肯定是平均分配。
楼主的平均化规律是在群体中得出的,你的意思是在群体中必然会有利他性存在,这就存在一个问题,这种分配必然会有一个度,不可能是楼主文章中所举的甲方多创造的拿出来大家平均分,这样一来似乎不能满足效率原则,也就是关于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原则。这个度还必然与利他性的量度有关,利他性不同其愿意共享的价值是不同的,但这样一来,利他性的衡量是很难进行的。或许楼主会说,宏观的看,一切会趋于平均,这样的均衡理论实际上是近年来一直受到质疑的,有的学者认为古典经济学家回避问题的手段。楼主也提到,不均是多数,怎么来解释最后的平均呢?
就楼主的例子来看,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不会出现白白送人的现象。比如,同一机构中还存在着清水衙门,有的部门创利能力强,这与他们的收入是成正比的。我不知道是否是一部门创收后会将收入拿出平分,这需要实地论证的。这让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人大各院系每年办班的收入要上缴一部分给学校,但是这个收入并非是白送的,是学校提供场地所收的租金。
分配是有规则的,规则为何是这样而不是那样?这才是科学要考虑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发现人类所有分配标准都以平均二字为中心。有事要走,暂转摘一点:
任何一个分配规律都是通过一定分配标准构建其分配机制和分配过程的。要素依任何分配规律分得的价值,都服从分配定律。依照分配定律,要素(或商品)分得的价值量与其拥有分配标准的量成正比[1]。譬如权力分配中的分配标准是权力的大小,则一个人的权力越大其权力收入(如职务津贴、分红、贪污等)就越高;譬如名誉分配规律的分配标准是名气大小,则明星们的名气越大其收入越高,商品的品牌越响其价位越高。 分配标准有两大类,一类是天性标准,一类是契约标准。天性标准主要由要素的天性决定,如男人对烟酒的要求多一些,女人对粉饰的要求多一些;如电子设备对工作环境要求高一些,机械设备对工作环境要求低一些。契约标准是指人们依据一定关系而协定的分配标准,它又分自然契约标准和意识契约标准。自然契约标准是指人们自发选择(或约定)的分配标准,如平均分配、供求分配、按劳分配、按资分配、稀缺分配、权力分配等中的分配标准都是自然契约标准。意识契约标准主要指法定契约标准,是指人们依据一定认识而有意识选择(或约定)的分配标准,如养老(小)分配、义务教育分配、家产分配、保险分配、失业分配、救济分配、人民代表名额分配等中的分配标准都属于意识契约标准。天性契约标准和自然契约标准一般都具其内在的客观规定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意识契约标准通常都是由人的意志决定的。 一种要素(或商品)往往拥有多种分配规律的分配标准,从而要依多种分配规律分得价值,自然其总价值等于多方面分得的价值之和。针对任何一种分配规律,要素拥有该规律的分配标准越多,则它依该规律分得的价值越多。这就是说要素的报酬(或商品的价格)与任何分配规律具有正相关性。这种正相关性蒙骗了经典理论。经典的论证逻辑一般都是:证明报酬(价格)现象与理论中指定的分配规律正相关,从而确认现象完全按照指定分配规律运动。这就是同一种现象不同理论能用不同分配规律解释的原因。其实报酬(价格)的变动是许多正相关的结果,而非一个正相关的结果。经典理论中都以偏概全了,将其指定的分配规律的作用范畴放大了。譬如突然降雨时,雨伞的价格将上涨;譬如过年过节时,肉、水果、鞭炮的价格将上涨。显然,此时的价格上涨己超出供求规律的作用范畴,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仍在试图用供求规律解释它。 在科学的论证程序中,证明具有正相关性仅仅是论证的开始,而非终结。经典的论证过程中至少有三个大问题丢下来了,一是在供求平衡时要素的报酬(或商品的价格)怎么决定?学术界虽然普遍注意到这个问题,但是居然对“何为供求平衡”没有一个可靠的解答。二是报酬(价格)的波动周期是否与指定的分配规律决定的波动周期相吻合,若不吻合说明什么?三是报酬(价格)的波动幅度是否与指定的分配规律决定的波动幅度相吻合,若不吻合说明什么?显然,若商品的价值为10个(元),其价格波动2元,为12元或8元,则,我们凭什么肯定这2元的波动一定全部由供求规律决定?也许供求规律只决定了1.5元的波动,另0.5元的波动是由其它规律决定的。毫无疑问,我们不曾注意后两个问题,而是盲目地认定价格的波动一定全部由供求规律决定。 意识契约标准是最有意味和玩味的。由于意识契约标准很容易改变,从而改变各要素分得的价值,所以人们总是在意识契约标准的设计上大做文章。我国民众对分房子是深有体会的,此时单位领导往往在分房标准上大做文章,使其欲偏袒者分的房子更多更好。确切地讲,政治和外交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设计分配标准,以决定各要素、各部门、各国家分得价值(或利益)的多少。譬如我国的商业利润明显偏高就主要是由政治决定的,而非是商业供不应求、商业贡献大、商业科技含量高等。在马克思体系中,价值规律绝不是特定的规律,而是大杂烩,这是孙冶方、卫兴华这些“愚忠”们没想到的。我想其它任何地方没有需要100多字才能讲完的规律。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实际上包含许多规律,是个类概念,与经济规律、物理规律无异,绝不是某个具体规律。现将有关定义介绍一下:
规律:事物间内在的必然且不断重复的某种联系。
定理:已证明具有正确性的、可作原则或规律的命题或公式。
马克思价值规律中,价值是抽象劳动、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及价格由价值决定,分别是三个定理;价格以价值为中心而波动是供求规律,即我文中讲的价格笫四规律。
至于“没有需求,恐怕也就失去价值了”,这就是主观论了,是唯心的。
一,何为需求?自己用算不算需求?猪牛鸡用的算不算需求?对此,你怎么回答?
二,价值是在需求前确定还是需求后确定?
如果在需求前确定-----即生产确定,则价值与需求无关,只能由生产决定;
如果价值在需求时确定,则价值与价格是同一个东西,由交换或消费决定,此时便没有供求规律,因为价格的波动中心就是价格自己,这是不可能事件;
如果价值在需求后确定,则价值在交换或消费后出现,对交换没有任何意义。
阁下提出这个问题,显然是受了马克思及主流经济学的那些混乱逻辑的影响。价值必须在交换前就存在,只有这样它才能充当交换中的尺度和标准。价值如同质量,价格如同重量,交换如同引力。当质量不因引力和重量而存在时,价值也不因交换和价格而存在;当质量与引力作用产生重量时,价值也与交换作用产生价格。价值同质量一样,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没法实证,但是当价值价格化后,我们便看得见摸得着。所以一商品卖与没卖都有价值,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计算自消产品的产值,也可以计算没消费而浪费了的产品的产值-----浪费了的产值。
以下是引用colinzc在2004-11-8 11:59:57的发言:楼主的平均化规律是在群体中得出的,你的意思是在群体中必然会有利他性存在,这就存在一个问题,这种分配必然会有一个度,不可能是楼主文章中所举的甲方多创造的拿出来大家平均分,这样一来似乎不能满足效率原则,也就是关于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原则。这个度还必然与利他性的量度有关,利他性不同其愿意共享的价值是不同的,但这样一来,利他性的衡量是很难进行的。或许楼主会说,宏观的看,一切会趋于平均,这样的均衡理论实际上是近年来一直受到质疑的,有的学者认为古典经济学家回避问题的手段。楼主也提到,不均是多数,怎么来解释最后的平均呢?
就楼主的例子来看,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不会出现白白送人的现象。比如,同一机构中还存在着清水衙门,有的部门创利能力强,这与他们的收入是成正比的。我不知道是否是一部门创收后会将收入拿出平分,这需要实地论证的。这让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人大各院系每年办班的收入要上缴一部分给学校,但是这个收入并非是白送的,是学校提供场地所收的租金。
你这些问题若细谈得几篇文章,还是用比喻简答吧(你得有叠加思想才能理解)。平均化分配相当于万有引力,供求分配、权力分配、稀缺分配等相当于潮汐力、风力、地壳力。如仅有地心引力则地球一定个绝对园形的球(实为椭园),所谓地平面就依此而定义的。如仅有平均化规律则一定是“共产主义”,各个人的工资相等,各部门、各企业利润率相等,所谓平均工资、平均利润都是依此而定义的。如同潮汐力、风力、地壳力制造地振和火山、高山和大海、沙丘和波浪一样,供求分配、权力分配、稀缺分配等则专门制造经济危机和不平均。
如何判断引力与平均化的作用呢?月球与地球上都有高山与大海,但是两个球上高山与大海所处的曲面半径不同,地球上的高山与大海所处的曲面半径大得多。中国和美国都有工资差别,但两国工资差所处的水准线不同,美国比中国富,美国工资差的水准线比中国高得多。为何同一个吴敬琏、卫兴华、搬运工的工资在美国高一些?只因平均化规律在美国确定的平均工资高。
平均化的作用无处不在,任意指定两个人或几个人,如家庭、朋友,总趋势必定富人的钱白白让穷人花。同引力的作用很弱一样,平均化的作用也很弱,在日常中它总是被供求、稀缺的作用所淹没,感觉不到。但是,平均化的作用无处不在,量多,力程长,这样到宏观层面时,经济行为便主要由平均化规律决定。直接比较自私与利他的特征也是一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时总是“你的我的”斗个不停,而“我们的”则显得很弱。但是再将很远很远的一个人(如月球上的宇航员)加入这二人系统,都不会与他“你的我的”斗起来,而是无限关怀。所谓远是亲近是温,只因自私的作用强,力程短,利他的作用弱,力程长。你一定会关怀一个很远且毫不相干的人,但绝不与他计较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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