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邹恒甫:通过财政分权减少不平等分配2007年05月18日15:06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谷重庆
在中国的经济学家中,邹恒甫无疑是比较有个性的。
在记者刚与之电话联系时,邹就放言自己是中华民族穷人最忠实的走狗。几次电话长谈之后,却感到他大多数时候均不喜欢按照社会常规逻辑行事,有时候甚至觉得他只是自说自话,的确有点“诗人”的感觉。
作为农民的儿子,他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位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许多领域提出过建议。他旅美24年,已在世界银行研究部工作18年多,关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公平、收入分配和社会福祉等问题。但在交谈过程中,他更喜欢谈论那些自己所赞赏的从事形而上研究的象牙塔学者,对“学而优则仕”和“学而优则商”的现象则是“深恶痛绝”。
邹在学术上严谨谦和,曾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过许多有影响力的论文,世界银行认为“他对于推进中国经济研究和政策分析的现代化所做出的贡献是罕有其匹的”。同时,邹又孤傲不羁,在经济学家中几乎是“特例独行”。
为此,本报特就中国的财政制度以及相关问题对邹进行了专访,是为“全球25位顶尖华人经济学家访谈系列”之三。
1.中国财政分权不宜过大
我一向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应该保持适度的“财政集权”,要让中央集中掌握相当的财政能力,以便推进各项公共事业。
《21世纪》: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超过了11%,虽然十一五规划提出仅仅是7.5%,统计数字越调越高。有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热心于推动GDP的地方ZF,那么您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什么呢?
邹恒甫: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经济中资本产出比例在不断上升,而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却总是停滞不前。这也就是说,刺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而在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有10%到20%的比例是由地方ZF所主导。在现行体制下,尤其在现行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地方ZF确实具有争取项目、增加投资、吸引外资的内在动力。有些学者甚至认为财政分权必定会促进经济增长。
我的看法则不同。发展中国家中央ZF和地方ZF应该有一个良好适度的财政关系,中央ZF对地方ZF的财政分权不宜过大。在没有良好的民主监督机制和健全的地方治理的条件下,地方财权过大容易造成地方ZF滥用职权,进而产生大量腐败。
中央ZF和地方ZF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是财政分权的程度问题。1950年代以来,提高财政分权程度、扩大地方ZF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作用一直是公共经济学领域的主旋律。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应该通过增强私人部门和地方ZF的份额以减少中央ZF支出的规模。财政分权被认为是控制中央ZF支出、提高ZF部门效率的重要措施。
可是,人们没有充分注意的问题是,财政分权的效应取决于非常严格的前提,例如:人们可以在地区间完全自由地流动,其收入不受迁移的影响;地方ZF是完全透明的、有效率的,人们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充分信息等等。这些前提在发达国家是否得到满足尚存在争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更是与之相差更远。
因此,我们觉得想当然地鼓励财政分权不够严谨。某个国家、某个时期财政分权到底有何影响,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我们在1998年专门对中国的财政分权进行了研究,根据1978年至1992年的数据,我们发现地方ZF财政支出份额的扩大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负面影响;我们在2001年基于1987年至1993年的中国各省数据的研究再一次证明财政分权程度的扩大不利于经济增长。
《21世纪》:我们现在有时看到地方ZF热衷于提高GDP,却对社保和环保这样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不太热心,甚至出现过违规引入高耗能高污染和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您觉得从财政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
邹恒甫: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第一点刚才已经说过了,地方ZF官员的绩效考核标准本身就决定了地方ZF的兴趣点是在“抓经济”上。另一方面,在当前的ZF间财政分配制度下,上一级ZF将支出责任转移给下一级ZF,而不给下一级ZF提供充足的财政收入资源,这加大了纵向的财政差异,并增大了地方ZF的财政压力,导致了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提供核心公共服务。
在发展中国家,因过度财政分权而导致宏观经济失控的例子也比比皆是。阿根廷是一个财政分权程度较高的国家。在1980年代,地方ZF预算约束不强,导致地方ZF赤字巨大,地方ZF向中央银行和其控制的地方银行大量举债。中央和地方的这种财政关系是一种不稳定的或者准赤字财政,它使阿根廷维持价格稳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付诸东流。前南斯拉夫过度财政分权的后果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21世纪》:您觉得从财政上看,应该如何引导地方ZF更加重视环保和社保等公共服务呢?
邹恒甫:我一向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应该保持适度的“财政集权”,要让中央集中掌握相当的财政能力,以便推进各项公共事业。对于中国而言,中央ZF应集中更多的财力保证全体公民在教育、卫生、公共环境、社会保障和一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达到国际最低标准。
另外,ZF财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国内消费,降低储蓄,以及刺激服务业的发展:ZF支出从投资向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转移。依据国际上收入水平中等偏下国家的状况,目前ZF的教育支出至少应该占到总财政支出的六分之一,按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30%计算(这是在近期比较适当的水平),教育公共支出至少应该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ZF的医疗卫生支出和用于最低生活补助和养老金等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也应该占到这样一个比例。
同时,还应该有良好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保证ZF福利能够顺利地进入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们的手中。另外,要规范地方借贷制度以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地方借款的权限分散到那些具有一定财政能力的地方ZF,中央对地方借款进行控制。
此外,为了激励地方ZF更好的履行它们的责任,在明确分配责任的同时,还应该采用更严格的政绩和责任监管措施。中央ZF可以考虑修正其用于评估地方ZF政绩的对象和参数;要求各级地方ZF公开化、透明化其决策过程,并加强对它们的监管和审计力度。由于相关信息的适时可用性及信息的可靠性构成了责任的基础,因此,应该进一步努力建立适当的ZF财政管理体系,这种体系能够帮助ZF监控财政政策的结果及改进相应的政策,这其中自然包括公共服务的提供。
2.将ZF开支转向非生产性领域
把握适度的财政分权,关键在于转变ZF角色,将ZF公共支出的流向从生产性支出向非生产性支出转变,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21世纪》:您曾经提到过美国的财政分权比较合理,那您觉得中国的财政分权的度在什么地方呢?
邹恒甫:适当把握财政分权的度事实上也就是在权衡激励与效率。分税制改革以后,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单位在调整地方政策和管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税资源方面被赋予了相当大的权力。2004年全国大约70%的公共开支是由省级ZF支出,而超过55%的公共开支是由地级市支出的。
实际上,中国的财政分权程度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高。中央ZF通过ZF间的财政体制和强制性公共支出法规等措施对地方ZF施加控制。1994年财税改革使得省级和省级以下ZF财政更加依赖于它们与中央的税收共享和配套资金。到2003年,这部分财政资金占到了省级财政支出的67%,市级财政支出的57%,县乡级财政支出的66%。
财政上的依赖性,加上分级的ZF结构和制度的不健全,可能使得上级ZF的行为更具有掠夺性。这可能导致地方财政压力扩大,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由此而产生的各地方公共服务差距的不断扩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所以在目前情况下,我们适量加大财政分权的力度,以减小地方ZF的财政压力。但加大分权力度也不能盲目,因为过度的财政分权可能导致宏观经济调控更难实施,可能增加不平等以及加大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还可能损害效率,甚至会导致地方ZF官员更多的腐败。把握适度的财政分权,关键在于转变ZF角色,将ZF公共支出的流向从生产性支出向非生产性支出转变,把好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