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人的地方就有组织,凡有组织的地方就有上下级的关系,于是服从命令似乎是维系组织从而维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且与命令是基于协商的合约还是是基于权威的指令无关。
但是,利人利己或者说不能损人利己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首要内涵似乎也是公认的常识。那么,领导命令下属干“坏事”---例如作假帐,你是执行还是不执行呢?如果不服从则违背组织原则,如果执行则违背正义原则。
据说,苏格拉底曾经决绝长老会的“劝告”而入狱,后因审判合符程序公平而主动放弃了学生们准备的逃跑机会、坦然接受审判。他做到了既坚持自己的正义又恪守了公民的服从天职,虽然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苏子告诉我们,正义与组织原则同样重要。
坚持自己的但不符合组织目标的信条就是不服从,付出代价是应该的。或者说,不服从不正义的命令是正确的,但服从因之而受到的处罚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