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021年政府审计国有资产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国有企业监管层成员结构情况表
| [公司ID] | 希施玛公司内部编码,仅用于确定公司唯一性 |
| [股票代码] | 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证券代码为准。若央企未上市,则股票代码为空。 |
| [股票简称] | 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证券简称为准。若央企未上市,则股票简称为空。 |
| [统计截止日期] | null |
| [统计口径] | 1:截止当年会计期间结束时,岗位在职人员;2:截止当年会计期间结束时,所有人员(包含离职和退休人员)。岗位在职人数:该岗位年末在职人数,例如某人在公司身兼多职,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其中董事长在年末统计时已卸任,但是总经理岗位仍在职,则该人在本库的“国有上市公司监管层任职情况”表中,作为在职人员统计,但是在本表的“统计口径1”时,不在董事会总人数的统计范围内,但是在高管总人数的统计范围内。 |
| [董事会总人数] | null |
|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 | null |
| [其中: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人数] | 若为自然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该自然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即视为该自然人股东委派一名董事;若为法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以上市公司的董事是否在该法人股东单位任职为判断依据,若董事在法人股东单位任职,则视为法人股东委派一名董事。 |
| [其中: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人数] | 若董事同时在国有股东单位(存在于十大股东)任职,则视为该国有股东单位委派一名董事。 |
| [监事会总人数] | null |
| [其中:非国有股东委派监事人数] | 若为自然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该自然人在上市公司担任监事即视为该自然人股东委派一名监事;若为法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以上市公司的监事是否在该法人股东单位任职为判断依据,若监事在法人股东单位任职,则视为法人股东委派一名监事。 |
| [其中:国有股东委派监事人数] | 若监事同时在国有股东单位(存在于十大股东)任职,则视为该国有股东单位委派一名监事。 |
| [高管人数] | null |
| [其中:非国有股东委派高管人数] | 若为自然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该自然人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即视为该自然人股东委派一名高管;若为法人股东(存在于十大股东),则以上市公司的高管是否在该法人股东单位任职为判断依据,若高管在法人股东单位任职,则视为法人股东委派一名高管。 |
| [其中:国有股东委派高管人数] | 若高管同时在国有股东单位(存在于十大股东)任职,则视为该国有股东单位委派一名高管。 |
| [是否两职合一] | 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同一人;0:否;1: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