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法律与人之常情
生活中的许多场景,我们每个人都共同经历过,所以,在换位思考的时候,基于同情心,就会使得我们对别人在某个场景中的自由行为,很容易自发形成一种共同默契,来容忍他的自由行为,只要他的行为不过分,整个社会都能容忍他的这种自由行为。这其实已经隐藏着一种对该自由行为的社会评价。<br>
所以说,我们的每一种自由,都对应着一种生活场景,也对应着一种社会评价,同时也对应着一种社会契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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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费者之所以能够容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种行为存在,正是出于对普通人生活艰辛这个场景的同情,才容忍了对王婆自卖自夸的自由。<br>
这时换个场景,如果有市场“管理员”以王婆叫卖声大违反市场管理条例为由,出来收缴王婆的瓜摊,没准会激起社会公愤遭到暴打。<br>
管理员的干涉行为,为何会激起公愤遭到暴打呢?<br>
就因为管理员认定的“叫卖声大”这一违法“事实”,仅仅依据自己单方面的主观评价,并不一定符合公众的评价,即不符合客观事实。对市场的嘈杂大家都没意见,就你受不了,还拿条例来压人,正常吗?<br>
甚至其所依据的“管理条例”本身,也可能是官僚们依据自己的主观评价单方面拍脑袋拍出来的东西,并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甚至该“管理条例”有可能并没有经过公众授权认可的程序…你却让别人遵守他压根儿不知道的规矩,这就违背了人之常情,属于耍流氓,自然会激起社会公愤。<br>
相反,如果王婆的叫卖声的确很大,严重干扰其他人的正常秩序,而且很多人都向管理员反应过,但管理员却坐视不理,还认定“叫卖声”不大,这同样也是违背人之常情的。<br>
事出反常必有妖,大家都受得了叫卖声,偏偏你管理员受不了,释放什么信息呢,等着王婆给你行贿吗?<br>
大家都被吵得受不了,偏偏你管理员却能安然无恙,还帮着王婆掩盖事实真相,这不反常吗?若不是背后收了王婆的好处,能这样卖力替王婆掩饰吗?<br>
同样的,如果王婆卖的瓜,跟她自我吹嘘的差得太多,激起社会公愤,被上当受骗的消费者砸了摊子,这同样是人之常情。<br>
所以,市场叫卖,是人之常情,人们讨厌叫卖声太大,也是人之常情;自夸,是人之常情,夸的太离谱就容易扯着蛋,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被消费者暴打,也是人之常情…<br>
正常反常,靠谱离谱,着调不着调…其评价标准都在人之常情。<br>
自由,是不违法的行为,而人之常情才是自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