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句是“这个世界的底层逻辑其实是暴力,在暴力的基础之上才有政治,在政治所提供的规则、秩序和权利边界中才有经济活动;市场不是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市场本身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1,上述政府,似乎是广义的,是广义政府(这不仅仅是三权分立的政府,而好比说,广义政府=统治势力习惯势力等等)。
2,如果按马克思主义来说,上层建筑是被经济基础(所有人的各种各样的许许多多的生产关系之总和,其中主要的二种生产关系,一是资本的占有关系,一是利润的占有关系)决定。
上层建筑,是法律、政治、文化、习俗等等的总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是人们围绕经济活动的组织管理、利益分配等等而发生的互相交往、互相作用。
那么法律制度、治理体制等等这些上层建筑,当然体现着甚至规定着生产关系,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生产关系(法律等等所规定的生产关系),是经济生活中实际的生产关系之体现。
3,按法律法理来说,国家高于大于市场,公民高于大于市民,民主高于大于交易。换言之,一切市场及其活动,任何市场主体及其活动,都是受法律管辖的,被法律规定的。这也是学术常识和生活常识了吧。
4,自由民主,自由交易,等等,被法律管辖,规定,保护,而法律就是建立在暴力手段上的,只不过,这或许可以分为,民主的暴力和非民主的暴力,或者,彬彬有礼的暴力和粗暴野蛮的暴力,或者,合法的暴力和非法的暴力,等等。你像前一阵子,美丽健一些选民进入了议会大厦,其中,有个女退伍军人就被当场击毙,事后也被抓了一些人,还有在家八枪自杀的之类,就连大统领和前大统领特浪啊谱都差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再如败灯上台,特浪啊谱不服从选举结果(即便有差不多一半的投票者拥护他),那也不行啊,人家法警等等也不让啊。还有,你像美丽健以前征收遗产税,就被叫做合法抢劫。你像美丽健的公务人员,因为各种原因,在大街上巡逻,或者抄人家的家,或者变卖人家的财产,等等,这其实也是暴力,是民主的文明的礼貌的而已,那你非要拦着,就得小心被抓,或者被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