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cds统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含: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基础性信用衍生产成品
银行对手方对冲/“估值调整”(CVA)平台是买方。它购买CDS用于冲ZF风险或管理监管限制。大量主权债务使银行累积了大量衍生MTM风险。
相关平台希望结合资本结构中的主权风险,比如首次触发信用(F2D)篮子和信用联系票据(CLN)。他们是CDS的净卖方。
自营交易平台与信贷基金既是买方也是卖方,他们进行相对值、基差与偏差交易。
对冲基金同样既是买方也是卖方,他们进行各类交易,但许多这类基金都一直在为负基差进行交易。
实际货币账户也是买方和卖方,他们利用CDS市场的正基差获利,关注相对价值。
新兴市场基金与G20国家主权CDS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因为两个市场的息差区别已经变得模糊。
首批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交易商和凭证创设机构名单。首批交易商共有17家,其中包括国开行、工行、中行和建行在内的12家国内银行券商等机构,以及汇丰、花旗银行等在内的5家外资银行。首批凭证创设机构共有14家,包括国开行、中国光大银行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