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季度-2010年4季度地区季度数据-劳动工资与就业-城镇单位劳动报酬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10年1季度、2010年2季度、2010年3季度
统计地区:北京、广东、贵州、山西、广西、宁夏、湖南、河北、上海、安徽、甘肃、江西、福建、山东、青海、新疆、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河南、海南、浙江、湖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苏、西藏、天津、重庆
统计指标:城镇单位劳动报酬(%)(本期累计数比上年同期增长)、城镇单位劳动报酬(千元)(本期累计数)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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