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7年、2008年、2009年
统计地区:贵州、广东、全国、河南、重庆、四川、西藏、上海、江苏、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广西、山东、海南、吉林、湖北、青海、甘肃、福建、湖南、河北、安徽、宁夏、内蒙古、新疆、江西、北京、陕西、云南
统计指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传习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学徒人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培训学员(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中心)传承活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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