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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2 00:24:00

就是说鞋一穿上脚其效用便等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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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2 00:52:00

是说对下一双同样的鞋不再有需要了。吃一个大面包就饱,我问:吃一口效用就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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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2 20:53:00

我问问 人的占有欲望能描述成效用吗?

也就是说 虽然我已经穿了一双鞋则不需要穿下一双鞋了

但我还是想拥有下一双鞋 只是想拥有的欲望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算是效用递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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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2 21:53:00
以下是引用monksu在2005-2-22 20:53:07的发言:

我问问 人的占有欲望能描述成效用吗?

也就是说 虽然我已经穿了一双鞋则不需要穿下一双鞋了

但我还是想拥有下一双鞋 只是想拥有的欲望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算是效用递减吗?

个人理解:

1、效用是物品因被消费给人带来的满足感;效用是物品的属性。欲望是对满足感的追求,是消费者的属性。但欲望与效用是对应存在的。欲望是效用存在的前提,具有对应功能的消费对象是另一个前提。消费行为则是一种必然的过程。具有了唯一消费对象的欲望,可以称为需要。

2、有了以上定义,可以说只要存在占有欲望,存在消费对象,就一定存在效用。

3、如果你还想拥有一双鞋,下一双鞋对你就一定有效用。但是,第一双鞋满足的是现在保护脚的需要,而第二双鞋则是将来保护脚的需要。我认为不是一种需要或欲望。不能说效用递减。递减应是对同一种,同一个需要而言。

ccggqq讲,今天吃的饭和明天吃的饭效用一样,就是因为没有分清那不是同一个需要。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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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3 00:40:00

若言:是你说“当一个消费单位就满足了需要时,递减表现为突变,是开关状态的1-0的变化。是减而无“递”的,一个就满足,也不用“递”啊!”,我才问“就是说鞋一穿上脚其效用便等于0?”的。

效用论在定义效用时将效用的时间延续性结忽略了,即忽略了消费过程,在此条件下你谈不清楚的。考虑效用的时间延续性后,吃饭只是消费的开始,真正的消费过程是饭进入肚子里后。进入肚子后的饭,第一口与第n口便混为一体,于是效用常恒。鞋的消费过程明显,不得不考虑效用的时间延续性,于是没法依定义说明鞋的效用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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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3 14:01: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5-2-23 0:40:37的发言:

若言:是你说“当一个消费单位就满足了需要时,递减表现为突变,是开关状态的1-0的变化。是减而无“递”的,一个就满足,也不用“递”啊!”,我才问“就是说鞋一穿上脚其效用便等于0?”的。

怎么这样理解? 一个消费单位就满足需要,这个消费单就有对应的效用增量,是在0基础上的增量。但第二个消费单位,因第一个已经满足需要,就不会有效用增量,或有负增量。

记得以前谈过,在经济学上有意义的是预期效用增量,以便为了预期经济行为。当已经拥有一双鞋后,已经进入消费过程,是预期效用的实现过程。

所以应当说,“鞋一穿上脚,就开始实现效用”,也有将这样的效用称为效应的,以示区别。

也可以说,,“鞋一穿上脚,下一双的预期效用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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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3 17:26:00

应该说你对的概念的细分很好,但不能用这来解决理论构架问题。

本帖的后盾“对效用论的批判”搬出来了,到那儿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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