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生产法”“贸易法”和“专业指数法”的内在缺陷(陆铭和陈钊,2009),本文延续 Parsley and Wei(1996)的思路,利用城市层面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的 8 项分类指标(包括食品、烟酒和衣着三类商品以及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和居住五类服务),①使用相对价格法测算 2007—2016年中国 219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市场分割程度。参考文献:[1]余泳泽,胡山,杨飞.国内大循环的障碍:区域市场分割的效率损失[J].中国工业经济,2022,No.417(12):10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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