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微观个体抽样数据1000多万样本73个指标变量
1982年人口普查是我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82年2月19日颁布了《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共28条,规定1982年7月1日零时为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普查项目共19项,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住址;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总数、1981年生育胎次等13项,按户填写的有户的类别(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户住址、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 1981年死亡人数和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等6项。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主要数据是,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
(1.05GB的dta数据文件格式)
本次微观个体数据的总体数据规模为10037508个样本观测值:
dta格式数据样式:
微观数据指标73项:
调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