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数据来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8W+)
时间跨度:2017-2023年(根据发证日期)
区域范围:全国范围获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许可证的企业
指标说明:
[省份名称]-排污单位所属的省份名称
[地市名称]-排污单位所属的地市名称
[区县名称]-排污单位所属的区县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单位的名称
[行业类别]-排污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别
[发证机关]-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机关名称
[业务类型]-办理排污许可证所属的业务类型
[版本]-排污许可证的版本
[发证日期]-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时间
[有效期限]-排污许可证编号的有效期限
[主要污染物类别]-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主要类别
[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主要种类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排污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执行标准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污染物的主要种类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排放的执行标准
参考文献:
[1]涂正革,谌仁俊.排污权交易机制在中国能否实现波特效应?[J].经济研究,2015,50(07):160-173.
[2]齐绍洲,林屾,崔静波.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能否诱发绿色创新?——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专利数据的证据[J].经济研究,2018,53(12):129-143.
包含内容:
下载链接: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