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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工作之余,以个人的名义独立对外承接业务(如设计、项目策划、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支付给个人大额的报酬后,都会要求提供合规发票入账,以及个人还需要承担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负。

比如100万的收入,个人至少需要缴纳100万*(1-20%)*40%-0.7万(数算扣除数)=31.3万的个税。除此以外,到年底的时候,还会涉及到与个人薪金所得等进行汇算清缴,二次纳税的情况。


那么,对于个人而言,完税后的利润到手就所剩无几了,目前有没有更好的降负办法呢?

一、如果个人已经收款,那么个人可以通过税收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享受园区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综合税率在2.56%左右(包括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0.5%-1.5%)。

比如个人在园区代开100万的技术服务费,那么只需要缴纳2.56万的税费即可完税,直接由税局出票、并附有完税凭证,后期不用担心汇算清缴、二次纳税的问题。

二、如果是长期业务或者业务将要开展,最好是提前做好规划,在税收园区设立一家个体户(如工作室、服务中心等),以对公的名义对外承接业务。

同样的,个体户在园区也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一般核定个税在0.3%-1%左右,再加上目前增值税、附加税的优惠,综合税负不到2%,税后利润可直接自由支配。


案例分析:以注册在园区的一家小规模个体户年开票500万为例,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0.0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0.3%):500万/1.01*0.3%≈1.49万

总纳税:4.95+0.29+1.49=6.73万

备注: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减轻税负的同时,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收款、合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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