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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如果要研究某种事后评价机制的影响。本身在做基准模型的时候将因变量前置一期是不是更合适点。如果自变量因变量同期,在基准回归的时候那个DID的系数(TREAT和POST交乘完以后,本质和有评价取1没评价取零的结论一样),似乎不太好解释和因变量的逻辑关系,本年的事后打分机制不可能拐回头影响本年企业的行为。可是如果因变量取t+1期,平行趋势检验那个该怎么理解。0、1、2、3期都显著。0期是说在评价机制实施以后,在第二年开始显著改变了企业行为吗。那1、2、3期依次顺延吗。感觉有点乱,该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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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7 14:21:32
可以,若将因变量取t+1期,则可以分别观察评价机制在实施后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如果0期的系数显著,则说明评价机制实施后,企业行为在第二年开始显著改变;而1、2、3期的系数显著则意味着影响会持续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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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8 10:34:56
其实不需要  通过平行趋势检验  可以观察政策是否在当期(提前或滞后)影响因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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