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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2:20
说的还是有些道理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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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2:29
這個早都應該改了,前輩們都用實踐證明了的。現在想不勞而活的人不少,提倡男女平等,這也是一個方面,不過這個解釋的實施難度也不小,一種社會風氣或現象的形成是長時間的,相消除則需要更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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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2:34
呵呵 最近网民热议这个话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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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2:45
高房价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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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8:00
比较支持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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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8:59:35
版主犀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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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西菜 发表于 2011-8-15 17:44
现在法律规定了农村妇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么?没有吧,呵呵。
法律没有规定,不过农村女孩一般99%嫁到外村,除非招养老女婿的,是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的,至少在我所听说的例子里真的没有。都是儿子继承,这是中国国情,没有儿子一般也要抱养或者过继儿子。农村有句话叫“9个女儿也不如一个瘸腿儿",父母老了都不能在女儿家里过夜,怕死在女儿家(挺说不出口的)。我的爸爸是农村考出来的的,要赡养我爷爷了,即轮流赡养,唯一的姑姑很愿意轮,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叔叔说让女儿轮丢人,他自已不管也不让我姑姑管。如果你在农村生活过或者有直系亲属在农村就会明白了,吐沫星子也能淹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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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02:26
必须得顶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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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04:47
我觉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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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真正的男女平等根本没有实现,比如就业歧视。
我老公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他就认为女的应该干家务、应该照顾孩子。男人没有义务给女人买花、买饰品,那都是浪费钱。而且他特别爱管人。
实际上,我和他都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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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05:56
现在不仅是部分女人朝三暮四,男人何尝又不是。
国家好像把女人当成贪慕他人钱财的小人来看待,男女分工不同,永远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平等。相爱的人结婚在一起的大有人在,他们暂时没有房子,但依然生活幸福,当然面对高房价也有很多的无奈。
谁的财产归谁是明智的,可以马后炮式的改变让人心生不快。
肯定是姐姐妹妹站起来,这样的婚姻法是明智的,只是来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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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07:23
男女平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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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15:52
原来高房价是丈母娘推动的?中国女性又一次背黑锅了,如果这次房价还降不下来怎么办?那就是婆婆的问题,再搞一次婚姻法,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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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18:14
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有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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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18:3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1-8-16 09:05
在我们国家真正的男女平等根本没有实现,比如就业歧视。
我老公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他就认为女的应该干家务 ...
哪个国家真正实现了呢?
日本?韩国?估计你没见过真正的大男子主义
欧美女人结婚后连自己的姓氏都无法保留……
可怜的博士,也没出国几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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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19:24
这个问题不好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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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26:29
对8楼的看法感觉有点偏激,现代除了女的是这样,其实在外面沾花惹草的多数是男的吧。
其实新的婚姻法看得出来社会有点像ZBZY跨出了一部,似乎感觉是更在为了保护有钱人的私有财富,让他们能更放心。但是也能够更多的鼓励年轻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这样才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和意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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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26:45
男女平等,不仅仅是权利上的平等,更应该是义务上的平等。而现在大多数高喊平等的人只想获得“平等”的权利,从来不谈“平等”的义务,这显然是不平等的。只有义务和权利对等的,无论权利多少都是平等的,男性同志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经济义务,理应享有更多的权利,而女性同志要想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必须承担同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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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29:23
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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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32:50
好!!!让一些女人本分些还是比较好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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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36:23
男女平等,努力实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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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37:40
嘿嘿,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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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39:01
完全不同意楼主这种偏激的观点!!!

首先,楼主认为嫁有房男人等同于拜金,“最高院对《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可以说正切中要害,既让男人从强大的购房压力中解脱出来,而且还断了那些希望靠骗婚发家的女人的财路。”你认为什么样智商的男人可以让对方骗婚,同时什么样条件的女人可以行骗?
拜托,骗婚这个词用在这里实在有辱社会的平均智商!

第二,姑且认为基于“有调查显示,70%以上的中国女人非有房的男人不嫁,可见,拜金女比比皆是。”
,那么这个拜金的风气缘起何时何地?一套房毁了几家人的悲剧楼主认为是否具有鲜明的特色呢?难道没有现实基础么?存在的不是合理的么?

第三,“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二代”变成情投意合的“潜力股”。”请问,“潜力股”=摸彩票么?修身、齐家、立业...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天不努力,明天能忽而发迹?三十而立,尚不能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还有多少潜力?难道坐等崩盘?
“原来,很多女人表面上说只重人不重财都是弥天大谎,真正独立的女人可谓凤毛麟角。“人”和“财”到了楼主这里居然对立了,谁让你把自己之余财的对立面的?
我认为楼主所极力倡导的有担当德尔女性重的应该是“才”,而不是酸腐的“人”,一个有才华的人是可以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所,而无暇自怨自艾。

第四,“不难预料,最高院对《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必然让中国的婚姻逐渐纯洁起来,家庭和社会逐渐和谐起来,骗婚、婚外情、离婚的事情将因此而大幅度减少。”这个推论个人以为是无本之木,司法解释只是更加明确地阐述物权的归属,就像杀人偿命一样简单,但是甘冒风险的仍然大有人在。
而且纯洁的婚姻被楼主假想成无需物质基础,真是对这个司法解释的创新!

第五,“同时也必将促使中国的女人逐渐走向独立,不再是希望不劳而获小女人,而是有担当的大女人。”嗯,如果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奋斗到30+,那买房也不一定遥不可及,不过女人的青春尤其短暂,社会给与女人年龄的舆论压力比男人苛刻的多。
所以,楼主的建议不如某委员的40男娶20女来得实在,或者20男嫁40女,隔代婚姻应该是楼主的解决方案。

当然,站在个人立场,完全同意物权明晰、责任明确的人际关系,而并不是楼主那种非此即彼将婚姻与物质完全割裂的心态。
我想,很多对此解释持有异议的人们,最终担心的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因为享有更多产权而变得强势和没有成本的犯规,难道这是楼主所追求的纯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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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0:15
现在的婚姻法,似乎在给出了“门当户对”的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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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1:07
不管是以前的有关女人择偶的调查还是如今的最高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都将中国女人打回了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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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1:27
是不是会又产生一个新问题,就是女方会要求(男方或者男方父母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名字,否则不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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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2:47
楼主是曾有过一段被拜金女友抛弃的心路历程,还是楼主本就是个小心眼的男人?
你怎么就知道持反对意见的女生是因为离婚后财产所有权问题而反对呢?
女性是婚姻中奉献最大的一方,不但跟丈夫一样每日朝九晚五的上班面对升职加薪的压力,更要面对职场中性别歧视的压力,生孩子的压力孩子教育的压力。回到家里男生们做什么?烧饭,洗衣,顾小孩,伺候老人。。请楼主扪心自问您父母是平等分配家务的吗?楼主也做好婚后一切家务平等的准备了吗?不然的话你有什么理由在这里大言不惭的跟广大女生谈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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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4:37
世界哪里有平等???真的要平等,就像泸沽湖走婚好了,完成传宗接代,社会繁衍,就各走东西,反正所谓二@,三@什么的,好像也不单是女人的事,中国到底是缺乏大女人还是缺乏大男人,可以请中国某运动队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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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re301 发表于 2011-8-16 09:18
哪个国家真正实现了呢?
日本?韩国?估计你没见过真正的大男子主义
欧美女人结婚后连自己的姓氏都无法 ...
是的,我没有出过国,我甚至连飞机都没有做过呢?奇怪吧,是不是很值得您的鄙视呢。
但是我工作后自己努力,在抚养孩子之余在事业上比我们院很多博士都好,我在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却成为人缘最好的人。
我的老公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他是踏实肯干爱家庭爱老婆孩子的人。
我只是说真正的男女平等没有实现,这恐怕是很多人承认的客观事实,不知道踩痛了您的那根神经。
如有冒犯,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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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6 09:45:04
有道理,楼主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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