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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04:12
如果没有房子就没有问题了,推演的前提待商榷,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人是自己选的。有句谚语:选择什么样的人做朋友是自己决定的,自己的路能走多远却是由朋友决定的。所以选择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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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07:45
如果是这样,你觉得婚姻法该怎样呢,不管怎么订,我们总能找到它的不合理之处,任何一项法律都不能做到普天之下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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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08:15
其实吧 还是好处大于坏处的,避免了好多病态婚姻的发生,爱情单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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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10:40
falloutwen 发表于 2011-8-16 14:54
付出什么呢?不就是生小孩么?难道你还想表达 生小孩也是为了男人生的不成?
如果你女人和男人一样工作的 ...
那你怎么不问问有几个男人不愿意要小孩的?凭啥女人要忍受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为你们男人传宗接代?虽然我认为新的婚姻法确实保障了男人应有的权益,但是你也不能如此诋毁一个女人为婚姻所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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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15:22
嗯。。法律也只是规定“一方”、“另一方”,没有明确说明是“男方、女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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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16:49
连法律都要给绑定到房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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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18:49
falloutwen 发表于 2011-8-16 14:15
狗屁不通的逻辑 最简单一点 女的先主动买房 什么都搞定了
只是现在的女人都已经有男人买房的惯性思维 新的 ...
有道理,顶,确实应该改变社会上的某些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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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19:23
falloutwen 发表于 2011-8-16 14:15
狗屁不通的逻辑 最简单一点 女的先主动买房 什么都搞定了
只是现在的女人都已经有男人买房的惯性思维 新的 ...
有道理,顶,确实应该改变社会上的某些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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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23:34
alvinjjc 发表于 2011-8-16 15:03
其实吧只要买房的时候和男的一起买,产权登记写上自己的名字什么都解决了
对,在产权登记上签自己的名字,房产属于两人,可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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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31:41
淡定,不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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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实在不明白,孩子跟谁姓有那么重要么
孩子就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动物世界中很多雄性或者雌性为了繁衍后代而死掉
基因延续下去了,不管跟谁姓有什么关系吗
我不是男的,孩子跟老公姓有什么,如果跟我姓会有很多人问孩子的,对孩子的成长不太有利,只是个称呼。这与真正的男女平等无关吧
欧美结婚后都随夫姓,可他们肯定比我们更男女平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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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38:48
基于荒谬假设下的无聊推定。男人就一定会找小三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同胞都奋不顾身的投入到婚后出轨的行列当中去了,为什么楼主不作此假设呢?何况,未来的房价走势还有待商榷,从大概率来看下降的空间很大,也就是说即便在楼主的假设之下,夫妻离婚后男方获得一份大幅贬值的房产,女方尚可以获得投资返还(包括利息),不离婚的情况下获得房屋的实际使用权,离婚后也可以抽回本金加利息,如果单纯从经济利益考虑,完全就是一个无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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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41:27
这些所谓的案例,问题太多了,根本没什么说服力啊,看来又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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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47:04
狗屁不通啊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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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48:51
楼主的观点也有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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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49:24
现在难说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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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0:56:48
现在女人择偶的标准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在中国的传统下,房子好像对男人来说责无旁贷,所以男人先买房子就很好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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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04:02
没有绝对的公平,女人生孩子为家操心费神更多,这些能举证吗?撕破脸皮的时候男人不会记得你的付出,所以女人就是会生孩子的高级保姆,如果上班族那就是带薪的免费高级保姆,生来就不公平,没有办法,只能说法律规定如果离婚鉴于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一般都是,当然也有例外,可以分些财产,甚至也可以量化,比如结婚多少年以后即使婚前财产也变成共同财产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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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09:54
“只有整个中国一半以上小孩跟母亲姓,我才相信有男女平等。”
说得好。什么男女平等,靠社会是没有用的,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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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11:33
irisyuyan 发表于 2011-8-16 14:21
你就看到了婚前的事实,还真没好好想过婚后女的会付出些什么。
想到之前一个前辈说的,男的伴随着年龄在 ...
太主观,毫无说服力,可以把文中男的换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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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12:46
很务实的法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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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22:48
都有了房屋的使用权 还不愿意交钱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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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24:44
案例一中房子是不属于你,不过你不是一直也住了么,说的和只付出没任何回报一样~
案例二离婚会得到补偿,从经济上讲并没有亏,因为白住了这么多年,遗憾的是找了这样的男的比较可悲~
案例三不做评论,一部分内之前提了,另外这个关系什么的就说不准男女的~补充一句,男方交了首付,这样的情况女方有什么埋怨的。要不女方交~
案例四这博主的观点过于狭隘,什么跟母亲姓,男女平等,现在很多女生遇到权利时讲平等,承担义务时躲得远远的~
最后自己的一些看法,婚姻还是要基于感情的基础上,那种纯粹为了房子结婚的女性,新婚姻法修改的米有问题~但如果遇到案例中的情况,我觉得新婚姻法确有偏袒之处,哪怕lawmaker并无此意。
希望大伙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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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37:18
楼主推演的够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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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40:03
标记一下  我是来看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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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41:01
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巨大的收入差距造成了家庭伦理的严重扭曲!无论高法就《婚姻法》新的释法在实质上保护了谁,都是在给这个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曾经那么多人歌颂过爱情,曾经那么多人为纯洁的感情痴迷。但是现在怎么了?就是一套房子让人望而却步,让人心碎,让人把心底里那种攀比、庸俗、懒惰全部都展现得淋漓尽致。凭什么有的人结婚可以住景观豪宅,而自己就要蜗居呢;凭什么要被人当作贫贱种子而被人看不起呢;凭什么要忍受物质上的匮乏而整日劳苦呢?许多人就是这样想,所以就出现谈情说爱以有房子为前提的事情。收入差距,乃至于整个效率优先的原则,的确可以刺激人的劳动积极性,增强经济活力,但是巨大收入差距又给整个社会的伦理秩序和价值观念带来极大地冲击。于是物欲横流上演了,要房子不要感情上演了,还没有结婚就想着离婚时候的财产分配也上演了。不少人用新的释法来推演离婚的时候男女各方的利益归属,从而得出婚前各方应如何行动。这种推演分析,正如慈爱的父母给自己襁褓中的孩子准备绳索与利刃以备孩子老之将至时结束自己生命一样,除了带有浓重的黑色幽默色彩以外,恐怕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曾仕强教授在《百家讲坛》上说《易经》的时候讲过一句话我还记得,大意是,一个没有离婚观念人,就像他那个年龄的许多人,一辈子会珍惜感情不会离婚,而一个有离婚想法的人迟早要离婚。我想这句话讲的真好!现在我们讨论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是一种“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的猛士精神,是一种很现实、不逃避的精神。为这种精神叫好的同时,我们又不禁坠泪沉思,我们的社会怎么了?是物欲扭曲了人性,还是人性在物质光环的面前折射出其本来的面目?如果没有真爱,这个世界是否还值得人去留念么?“感情要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这句话好像不是当下的人发明的,但“一定的物质条件”的集合里是否确实要包括“房子”这个元素么?这个集合会自动扩大吗?以前是“三转一响”,现在是“房子车子”,再过五十年是否就要包括“飞机火箭”了呢?今天看到冯小刚在微博里说,中国近百年来因为物质上落后于西方列强,造成中国人一种从娘胎里带出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不自觉地流露在普通中国人的眼神里。我想这话恐怕是对的。可是为什么会“自卑”呢?国家的自卑是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被少数发达国家所掌控。而人的既定社会秩序下的人的自卑是因为人与人的物质生活差距么?我想,差距不是自卑的原因,真正让人自卑的是人的不自信,是人缺乏对自己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而改变命运、走向富裕的自信。这种自信需要的是一个人的勤奋和优良的社会制度来作为保障。勤奋的人,而不是懒惰的人,更希望自己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胜利果实。如果社会制度能够保证人在公平、有序的结构下展开竞争,那么勤奋的人会依靠自己力量,为着心中的“个人梦”、“家庭梦”乃至“中国梦”而去努力、去奋斗。睡梦破灭了仍然可以继续睡觉,可是人生的梦若是破灭那只能让人心如死灰、自卑懒惰。高法的释法没有给我们社会在若干年经济发展中积累下来的千钧重负卸下丝毫的斤两,反而像一柄寸刀绞伤着全天下所有恋人的一片痴心。高法的释法本身没有错,因为法律系统本就以明晰的权利义务为基础。但当我们对释法的内容进行娱乐盛典式口诛笔伐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又何尝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这痛苦是对“人生在世,真情难得”的慨叹,是对社会巨大收入差距的迷茫,更是对每个人在我们的社会中都能享有真正的公平正义的呐喊与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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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46:43
坚决同意这个观点:现在的女人都已经有男人买房的惯性思维 新的婚姻法一出 把他们打回原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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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51:54
仔细学学新婚姻法吧婚姻法都没看懂就乱写,楼猪蠢的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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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54:35
miao2005huang 发表于 2011-8-17 10:10
那你怎么不问问有几个男人不愿意要小孩的?凭啥女人要忍受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为你们男人传宗接代? ...
这就是中国现在典型的女人心态。我老婆和我结婚后就闹着离职,理由是她家里把她养了二十几年,结果成了我家的人已经很亏了,替我家生小孩就算了,还要替我家工作挣钱?我一直没想明白这个逻辑。她怎么是我家的人了?每天想着补偿自己的父母,什么时候考虑过公平的处理双方父母的关系?
以前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所以男方负责一切是合理的,现代的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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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1:56:46
34楼,狗屁不通啊狗屁不通!!!

为男人传宗接代?——孩子不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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