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作为一种知识类型,它的来源是超越感官知觉的知识。数学家不是采用感官知觉信息加工的物象思维方式,而是采用直觉这种超感官的智能思维方式,运用数学知识解释宇宙世界。总之,数学是数学家采用
数学符号描述客观宇宙世界的直觉知识。
数学知识是宇宙信息经过数学家先验的直觉物象思维加工后,用数学符号陈述表达出来的物象知识。所以,直觉能力欠缺者学不会数学知识。越是高等级数学越需要有更强大的直觉智能,才能建构出来,才能学习它。因此,数学应属于数学家的发现。
如果继续追问或细分下去,即数学的各分支学科的产生,那么,就是数学家们创造的。因为数学符号、方程、公式、定理、公理、假设、猜想等等,都是各位数学家创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