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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证券法里有这么一个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必须达到为百分之十以上。请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对规范证券市场有什么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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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 16:52:23
有意的呵护公众化持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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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 21:18:01
能不能说得详细一些呢?或者有哪一方面的资料或者书籍有解释此项规定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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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 22:12:50
保护投资者,当大股东手里面的股票多了,外面流通的股票少的时候,很容易拉升,然后大量套现。个人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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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 22:47:35
我自个也觉得是如此,但就是不晓得这样的说法是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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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 23:31:38
我觉得目前这个比例有点过低了。。股市很容易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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