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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4-1-13 21:32:31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3 11:48
你看清楚来,首先问你劳动的来源,不是问你劳动价格的来源。其次,你称劳动价格是交换得到的钱财,那么你 ...
你在答非所问,问你劳动者吃喝与其劳动的关系,你扯吃喝与劳动价格的关系,是不是答不上来呀?其次,你用什么去交换才跟劳动价格有关系呢?若不是用劳动去交换?那用什么?若用劳动,那么劳动者的劳动是不是吃喝“弄”出来的?为此,既然你也不得不承认劳动者需要吃喝才能劳动,那么看清楚这个因果关系的逻辑链:吃喝-劳动-劳动价格。至此,之前问你劳动的来源,你答来源于劳动者,你这种似是而非的回答只说明你要么理解力低下,不知问什么,要么眼看要触及到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所以在装疯卖傻,避重就轻。

同样的吃喝,也就是付出同样的劳动,不同的劳动者却带来不同的劳动成果,这有何奇怪,这涉及的是劳动的性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区别。而体力劳动是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则是复杂劳动,对此,你师祖马氏称脑力代表的复杂劳动在量上是体力代表的简单劳动的自加和倍乘。但是,这里要确定劳动首先来自于劳动者的吃喝,其次才论述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大小。而你却在扯啥,问你吃喝与劳动的关系不答,却在津津乐道劳动量大小问题,不得要领。

你啥逻辑,在谷物实物量等于谷物价格量条件下,无论举实物量例子还是价格量例子都毫无差别。为此,扯价格量根本就毫无意义,这哪是什么敢不敢的问题,莫名其妙。

对呀,本文例一和例二适用的评判原则不能混淆呀,混淆了则产生问题。这又是什么敢不敢的问题,莫名其妙。

既然马氏称工人吃不起满汉全席,那么你称工人吃满汉全席去资本家工厂劳动,你这是啥意思?此外,马氏称工人除了消费全部的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之外,其它一无所有,请问,他是在陈述事实,还是在撒谎?问你这个,别瞎扯工人吃这吃那。

问题是劳动量不是比饭量越大就越大,而是比贡献量越大劳动量才越大的呀。正如你作为学徒和你作为熟练工的师傅一起去帮老板打工,你年轻比你师傅饭量更大,可是获得的收入却没有你师傅多,这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你俩的劳动复杂程度不同所带来不同劳动量的结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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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09:27:53
市场内是交易,市场外是分配。

合作者之间按协商好的比例分成,这也是交易。交易者之间人人地位平等,人人有权讨价还价。

分配则是另一回事,如何分配都由分配者说了算,被分配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分配者与被分配者之间地位并不平等。如家庭开销,ZF开支,慈善等等,都是分配,不是交易。

公有制经济是分配经济,没有交易(圣经使徒行传就是“公有制”的出处)。私有制经济既有交易,也有分配,不同场合不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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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1:00:5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09:27
市场内是交易,市场外是分配。

合作者之间按协商好的比例分成,这也是交易。交易者之间人人地位平等,人 ...
这里的分配意思指劳动成果归谁,并不暗含需要一个第三者来决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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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1:16:46
he_zr 发表于 2024-1-14 11:00
这里的分配意思指劳动成果归谁,并不暗含需要一个第三者来决定归属。
单人的劳动成果当然归自己。合作的劳动成果按约定分成,这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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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2:30:2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1:16
单人的劳动成果当然归自己。合作的劳动成果按约定分成,这是交易。
在一个商品社会,个人的劳动已经与社会各成员的劳动密不可分。对于个人劳动成果归属,可以通过交换来检验。你劳动付出100斤谷物,开荒收获10亩地,拿这10亩地与他人交换,得到等值100斤谷物的商品。那么这等值的商品就是检验自己的分配所得,付出多少通过交换检验得到多少,这就叫“按劳动付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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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2:51:05
he_zr 发表于 2024-1-14 12:30
在一个商品社会,个人的劳动已经与社会各成员的劳动密不可分。对于个人劳动成果归属,可以通过交换来检验 ...
市场内是讨价还价的交易,没有谁给谁分配这回事。税收部分由ZF分配,这就没有讨价还价这回事。交易,分配,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严格区分清楚才能够明确“我到底在说什么”,这就是理论的第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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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3:15:4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09:27
市场内是交易,市场外是分配。

合作者之间按协商好的比例分成,这也是交易。交易者之间人人地位平等,人 ...
分配则是另一回事,如何分配都由分配者说了算,被分配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br>
————<br>
胡说八道。<br>
“ZF开支”属于“公共财产”,由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共同支配,这是ZF自己能决定的分配吗?<br>
你认为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共财产”的分配,由#分配者“一个人说了算”合适吗?“被分配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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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3:19:4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2:51
市场内是讨价还价的交易,没有谁给谁分配这回事。税收部分由ZF分配,这就没有讨价还价这回事。交易,分配 ...
税收部分由ZF分配,这就没有讨价还价这回事。<br>
————<br>
表面上看是由ZF分配,ZF是民选产生,实际上还是由民众协商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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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3:46:2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09:27
市场内是交易,市场外是分配。

合作者之间按协商好的比例分成,这也是交易。交易者之间人人地位平等,人 ...
“公共财产”的分配,比如ZF开支,医疗,教育,军费的比例,通常有很多种方案供产权人比较和选择,最后由全体产权人共同协商投票决定采用哪一种方案,未经过全体产权人委托授权,代理人私自处置委托人的财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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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3:54:14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4-1-14 13:19
税收部分由ZF分配,这就没有讨价还价这回事。
————
表面上看是由ZF分配,ZF是民选产生,实际上还是由 ...
接受ZF分配的人,他们无需拿出什么东西来换取,因此不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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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6:20:13
he_zr 发表于 2024-1-13 21:32
你在答非所问,问你劳动者吃喝与其劳动的关系,你扯吃喝与劳动价格的关系,是不是答不上来呀?其次,你用 ...
你在答非所问,问你劳动者吃喝与其劳动的关系,你扯吃喝与劳动价格的关系,是不是答不上来呀?
---------
我的观点是“产品价格大于劳动价格则不合理”,如果你承认劳动者吃喝跟劳动价格没有关系,那你就是打岔跑题了,我不予回答。

其次,你用什么去交换才跟劳动价格有关系呢?若不是用劳动去交换?那用什么?若用劳动,那么劳动者的劳动是不是吃喝“弄”出来的?为此,既然你也不得不承认劳动者需要吃喝才能劳动,那么看清楚这个因果关系的逻辑链:吃喝-劳动-劳动价格。至此,之前问你劳动的来源,你答来源于劳动者,你这种似是而非的回答只说明你要么理解力低下,不知问什么,要么眼看要触及到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所以在装疯卖傻,避重就轻。
----------
别胡扯了,给你吃喝,不给你教育和职业培训,你劳动个毛!你就跟一头猪一样啥也不会!
再说了,你扯这个“因果关系逻辑链”有啥用?跟我的“产品价格大于劳动价格则不合理”有啥关系?

同样的吃喝,也就是付出同样的劳动,不同的劳动者却带来不同的劳动成果,这有何奇怪,这涉及的是劳动的性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区别。而体力劳动是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则是复杂劳动,对此,你师祖马氏称脑力代表的复杂劳动在量上是体力代表的简单劳动的自加和倍乘。
--------
哈哈哈,同样的劳动,劳动量不同?你是脑子进水了吧!

但是,这里要确定劳动首先来自于劳动者的吃喝,其次才论述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大小。而你却在扯啥,问你吃喝与劳动的关系不答,却在津津乐道劳动量大小问题,不得要领。
----------
我当然要讨论劳动量问题呀,因为劳动的价格跟劳动量有关系呀,你扯无关的吃喝才是不得要领。

你啥逻辑,在谷物实物量等于谷物价格量条件下,无论举实物量例子还是价格量例子都毫无差别。为此,扯价格量根本就毫无意义,这哪是什么敢不敢的问题,莫名其妙。
--------
既然你认为毫无差别,那就说价格吧。

对呀,本文例一和例二适用的评判原则不能混淆呀,混淆了则产生问题。这又是什么敢不敢的问题,莫名其妙。
--------
说来说去,就是你炮制的“按劳动付出分配”那是“非常荒唐”!
而你又要维护“两按”都合理的错误,所以当然要刻意规避“非常荒唐”的情况。

既然马氏称工人吃不起满汉全席,那么你称工人吃满汉全席去资本家工厂劳动,你这是啥意思?
--------
啥意思?就是推翻你的“按劳动付出分配”的谬论啊!
工人吃满汉全席去劳动,资本家也不会按这个“劳动付出”给工人发工资的!

此外,马氏称工人除了消费全部的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之外,其它一无所有,请问,他是在陈述事实,还是在撒谎?问你这个,别瞎扯工人吃这吃那。
----------
马克思好像没有这么说,请你拿出原话。

问题是劳动量不是比饭量越大就越大,而是比贡献量越大劳动量才越大的呀。
--------
既然如此,你为啥还要扯劳动者吃喝,还企图按这个吃喝来给劳动报酬?

正如你作为学徒和你作为熟练工的师傅一起去帮老板打工,你年轻比你师傅饭量更大,可是获得的收入却没有你师傅多,这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你俩的劳动复杂程度不同所带来不同劳动量的结果嘛。
----------
所以你炮制的“按劳动付出分配”就是荒唐的嘛。
要按你这个标准来,学徒工可比老师傅挣的多,至少“按社会平均饭量”来说,那也是一样多的工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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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6:29:30
he_zr 发表于 2024-1-14 12:30
在一个商品社会,个人的劳动已经与社会各成员的劳动密不可分。对于个人劳动成果归属,可以通过交换来检验 ...
你劳动付出100斤谷物,开荒收获10亩地,拿这10亩地与他人交换,得到等值100斤谷物的商品。那么这等值的商品就是检验自己的分配所得,付出多少通过交换检验得到多少,这就叫“按劳动付出”分配。
--------
你涨点儿心吧,拿10亩地与他人交换,难道不是应该得到与10亩地等值的商品吗?
你管人家吃多少谷物干什么?难道人家省吃俭用,这十亩地的价值就随之降低了?——记住你说的话:按劳动付出分配,非常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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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6:30:5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1:16
单人的劳动成果当然归自己。合作的劳动成果按约定分成,这是交易。
按约定分成没错,但根据什么约定?拍脑袋瞎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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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6:35:5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2:51
市场内是讨价还价的交易,没有谁给谁分配这回事。税收部分由ZF分配,这就没有讨价还价这回事。交易,分配 ...
关键是看对分配的理解。这里的分配意思本文已经阐明了,只是看劳动者个人持有劳动成果情况,无论是个人劳动持有,还是通过与他人交换后持有。总之,并不包含任何第三者掌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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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7:20:3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3:54
接受ZF分配的人,他们无需拿出什么东西来换取,因此不是交易。
“ZF分配”方案,在竞选之前就已经通过民众的审核同意,民众才会授权你组建ZF来执行这个分配方案。<br>
分配方案公正不公正?效率高不高?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俺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br>
别人当总统需要1万人的ZF,你当总统只需要1千人的ZF,正因为你的效率更高,民众才选择你来组建ZF。<br>
最重要的是人家当总统之前,必须经过选拔比赛获胜,才能得到民众的授权同意,他才能吃上总统这碗饭,民众不同意,他就吃不成这碗饭,只能另谋高就,这跟俺们每个人打工的经历一样,必须经过双向选择双方满意才能成交,这怎么就不是交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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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7:30:59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4 16:29
你劳动付出100斤谷物,开荒收获10亩地,拿这10亩地与他人交换,得到等值100斤谷物的商品。那么这等值的商 ...
既然你不承认吃喝,即生活资料消费,与劳动的关系,而这是马经的内容之一(自己去翻查,没义务帮你找),那么你把你那“劳动价格”参合进了干啥?文不对题。这里是马经论坛,又不是你那野派撒野的地方,请你分清情况再开口。

劳动既有简单的体力劳动,又有复杂的脑力劳动,这是构成劳动量大小区分的原因。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别,答案只能来自于实践。实践中,人们对劳动量的认定一是通过考察劳动的来源,即付出的生活资料消费量,只要劳动与消费两量相等即合理。二是通过考察劳动的成果量,即产出量大于其消费来源的劳动量,从而推论其劳动量大合理。这也是本文叙述的例子一和例子二情况。

请记住,这里没你那“劳动价格”的事,你能驳就针对本文的内容进行,请勿瞎参合。

至于“管人家吃多少谷物干什么”,这是马经的立论基础,必须要管,否则马经就捣鼓不下去,也就没所谓“按资分配”的剥削论调让你痴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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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8:34:05
he_zr 发表于 2024-1-14 16:35
关键是看对分配的理解。这里的分配意思本文已经阐明了,只是看劳动者个人持有劳动成果情况,无论是个人劳 ...
必须拿出舍得的东西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交易。分配则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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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21:37:2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1-14 18:34
必须拿出舍得的东西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交易。分配则未必。
俺说得还不够清楚吗?<br>
假设你去某家公司竞聘高官职位,是不是需要竞争获胜才能得到?你付出的是劳动力,得到的工资,你的工资是公司付出的代价,这不是双方交易是什么?<br>
假设你去竞选总统这个职位,是不是也需要通过竞争获胜才能得到?你们竞争比的是什么?比的是不是你们的施政方案和分配计划,谁的方案和计划更好效率更高,谁能得到更多民众的支持,是不是谁就获胜了?<br>
你付出的同样是劳动力,得到的同样工资和职位,你的工资是民众付出的代价,这不是双方交易是什么?<br>
只是公司高管管理的是资本家的私有财产,把自己的私有财产委托给你来管理,只需要资本家授权同意就行了,因为他是私有财产的主人,你只是代理人而已。<br>
而总统管理的是“全国人民”的公共财产,这就需要“全国人民”委托授权才行,因为“全国人民”才是“公共财产”的共同主人,你也只是代理人而已。<br>
不管代理人管理的是“公共财产”还是“私有财产”,不经过委托人授权同意就私自动用,就是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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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22:09:12
he_zr 发表于 2024-1-14 17:30
既然你不承认吃喝,即生活资料消费,与劳动的关系,而这是马经的内容之一(自己去翻查,没义务帮你找), ...
既然你不承认吃喝,即生活资料消费,与劳动的关系,而这是马经的内容之一(自己去翻查,没义务帮你找),那么你把你那“劳动价格”参合进了干啥?文不对题。这里是马经论坛,又不是你那野派撒野的地方,请你分清情况再开口。
-----------
我从未否认吃喝和劳动有关系呀,我否认的是文盲斑竹把吃喝(生活资料消费、文盲斑竹所谓的劳动付出)与劳动量或劳动的价格混为一谈!
请你搞搞清楚,我的观点是“产品价格大于劳动的价格则不合理”,你却非要将其篡改为““产品大于劳动不合理”,我当然要说劳动价格啊!难道我还得允许你胡乱篡改我的观点?

劳动既有简单的体力劳动,又有复杂的脑力劳动,这是构成劳动量大小区分的原因。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别,答案只能来自于实践。实践中,人们对劳动量的认定一是通过考察劳动的来源,即付出的生活资料消费量,只要劳动与消费两量相等即合理
----------
胡说八道,劳动量和生活资料消费量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量,相等个毛啊相等!你咋看出来性质不同的量相等的?12小时劳动,2斤馒头,这玩意怎么能相等?量纲都不一样!

二是通过考察劳动的成果量,即产出量大于其消费来源的劳动量,从而推论其劳动量大合理。这也是本文叙述的例子一和例子二情况。
--------
例子二清晰显示:你炮制的“按劳动付出分配”——“非常荒唐”!
非常荒唐的东西,你还拿出来丢然现眼?

请记住,这里没你那“劳动价格”的事,你能驳就针对本文的内容进行,请勿瞎参合。
-----------
是你先把我的观点“产品价格大于劳动的价格则不合理”无耻地篡改为“产品大于劳动不合理”,瞎惨合的人是你呀!

至于“管人家吃多少谷物干什么”,这是马经的立论基础,必须要管,否则马经就捣鼓不下去,也就没所谓“按资分配”的剥削论调让你痴迷了。
-------------
马经鼓捣不下去关我屁事啊,哈哈哈,你这么希望马经鼓捣下去,看来你是马的孝子贤孙啊!

难道马克思立论基础不成立,他的结论就一定错吗?你需要好好补一补逻辑。
考试的时候让你证明勾股定理,你的证明错了,得了零分,难道能说明勾股定理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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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09:33:30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4 22:09
既然你不承认吃喝,即生活资料消费,与劳动的关系,而这是马经的内容之一(自己去翻查,没义务帮你找), ...
难道马克思立论基础不成立,他的结论就一定错吗?你需要好好补一补逻辑。<br>
考试的时候让你证明勾股定理,你的证明错了,得了零分,难道能说明勾股定理错了?<br>
————<br>
二货,你真是人才啊,呵呵<br>
“立论基础不成立”,“结论不一定错”,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呵呵<br>
勾股定理的前提就是要满足“直角三角形”的“勾三股四”前提,才有“弦五”的结论。<br>
你现在光弄出来一个“弦五”,前提不是“直角三角形”,这还是勾股定理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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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09:05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4 22:09
既然你不承认吃喝,即生活资料消费,与劳动的关系,而这是马经的内容之一(自己去翻查,没义务帮你找), ...
哦,变调了?好,既然你不否认吃喝与劳动有关系,那么请问吃喝和劳动是什么关系?同时,这生活资料消费量与劳动量又是什么关系?

请你注意,生活资料与劳动的关系是马经的内容,这两者的关系与价格无关,请你别拿你的“劳动价格”参合进来。你想干啥,请针对马经内容说事。

你说生活资料消费量与劳动量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量,那这两者不同的性质是什么?其次,现实中前者会不会转化为后者?如果两者仅仅因为量纲不同就“怎么相等”,那你不否认吃喝和劳动有关系,说明两者有关系对吧,那么这两者又是怎么建立起关系的呢?

例子二,劳动付出100,收成200,如果按劳动付出分配,他就只能获得100。请问,这不荒唐又是什么?你看不懂啊?

既然这里说的是马经内容,管吃喝管劳动,而你对马经马屁不通,连马经说啥茫然不知,那你不是在瞎参合是什么?

马经如果没有这个管吃管劳的前提,别说结论,连论证都捣鼓不下去。没有结论,你还对错个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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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15:33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4-1-15 09:33
难道马克思立论基础不成立,他的结论就一定错吗?你需要好好补一补逻辑。
考试的时候让你证明勾股定理,你 ...
憨货这么鼓捣一番,当然没有证明勾股定理呀,得零分。
但这能说明勾股定理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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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42:14
he_zr 发表于 2024-1-15 11:09
哦,变调了?好,既然你不否认吃喝与劳动有关系,那么请问吃喝和劳动是什么关系?同时,这生活资料消费量 ...
哦,变调了?好,既然你不否认吃喝与劳动有关系,那么请问吃喝和劳动是什么关系?同时,这生活资料消费量与劳动量又是什么关系?
---------
我从未变调儿,是你一直在歪曲,甚至是栽赃。吃喝是劳动的一个前提条件,仅此而已。
生活资料消费量和劳动量,没啥必然的联系——有人吃喝消费很多,也可能啥也不干;有人吃糠咽菜,却做出了比锦衣玉食的人更大的贡献。

请你注意,生活资料与劳动的关系是马经的内容,这两者的关系与价格无关,请你别拿你的“劳动价格”参合进来。你想干啥,请针对马经内容说事。
----------
是你先篡改我的观点,我难道就得任由你篡改?我还不能澄清?

你说生活资料消费量与劳动量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量,那这两者不同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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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呀,生活资料,劳动,这根本就不是一种东西嘛,量纲都不同嘛。

其次,现实中前者会不会转化为后者?如果两者仅仅因为量纲不同就“怎么相等”,那你不否认吃喝和劳动有关系,说明两者有关系对吧,那么这两者又是怎么建立起关系的呢?
---------
可能转化,也可能不转化。转化也不代表相等,种子能转化为大树,种子就等于大树吗?
量纲不同的量,就不能相等。这是人类基本常识。
你不会把有关系的两种东西之间都划上等号吧?你跟你爹也有关系呀,你等于你爹吗?

例子二,劳动付出100,收成200,如果按劳动付出分配,他就只能获得100。请问,这不荒唐又是什么?你看不懂啊?
---------
是荒唐啊,我也觉得荒唐,你也觉得荒唐,大家都觉得荒唐。
这么荒唐的“按劳动付出分配”,你是怎么炮制出来的呢?你是怎么有脸说它合理呢?

既然这里说的是马经内容,管吃喝管劳动,而你对马经马屁不通,连马经说啥茫然不知,那你不是在瞎参合是什么?
----------
是你先篡改我的观点啊,我必须澄清啊!
如果你不篡改我的观点,把我说的“产品价格大于劳动的价格”偷换为“产品大于劳动”,我能跟你强调我说的是劳动的价格吗?

马经如果没有这个管吃管劳的前提,别说结论,连论证都捣鼓不下去。没有结论,你还对错个毛啊?
----------
他鼓捣不下去,这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你咋还替他操心呢?你真是他的孝子贤孙啊。你想当他的孝子贤孙你去当,你不要拉别人啊!

反正我自然学派的结论是“按资分配是资本剥削”,这是我自己得出的结论。
至于马克思是否有这个结论,如果有,那就刚好在这一点上我俩观点相同;如果没有,那就拉倒呗。

就好比我证明了勾股定理,我就认为勾股定理是对的。
至于马克思有没有真的证明勾股定理,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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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50:24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4 16:30
按约定分成没错,但根据什么约定?拍脑袋瞎约定吗?
按约定分成没错,但根据什么约定?拍脑袋瞎约定吗?<br>
————<br>
地主出土地资本,你出劳动力资本,地主跟你合作种地。然后土地收成100斤归你抵你的工钱,100斤归地主,这就是你们的合作约定。<br>
在你们的合作中,地主有主动权居于主导地位,他可以选择跟合作,也可以选择跟别人合作,有劳动力资本的人多了去,有土地资本的人却不多,人家的选择余地比你的选择余地多,你不得不正视这一点。<br>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时候,你打工者有本事也可以抢到主动权,比如,马斯克比尔盖茨给资本家打工的时候,人家就可以选择跟这个资本家,也可以选择跟那个资本家合作,主动权在谁手里,谁就可以制定合作规则,懂吗?<br>
因为你耕种的土地是地主花钱买来的,地价至少也值10年的收成吧,就算1年100斤净收成,至少也得1000斤粮食才能买1亩地吧。人家地主上溯三代哪个不是农民,人家现有的土地,不照样是从种地干起,辛辛苦苦积攒了几代人才积累出来的家业?就凭你个好吃懒做的二货拿一个荒唐的理论就可以抹杀人家几代人的艰辛努力,让人家把土地白给你种。世界上就你会种地,人家地主就不会种地?人家的地荒在那里不用,你就可以理直气壮抢过来自己用,那你老婆撂荒的时候,地主可不可以理直气壮来开荒呢?你“占着茅坑不拉屎”还不许别人利用啊,这不就是你的二货逻辑嘛,呵呵<br>
1亩地1年的收成200斤,给你长工工钱100斤,地主只得100斤,10年才能回本,你不算吃亏吧。就算你自己是地主自己亲自种地,不也得给国家上税交公粮。<br>
你说土地是上天的馈赠不要钱,那是几千年前人少地多的时候,才是“谁先占有归谁所有”“谁先利用归谁使用”,前面的人瓜分完土地了,后面的人想要得到土地,不从别人手里买,你还想强抢不成?人家荒在那里不用,就是你强抢的理由吗?“全世界劳动者联合起来”就可以抢夺别人和合法财产了吗?你去问问全世界,除了豺狼当道率兽食人的地方,文明世界哪有这种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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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4:17:29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4-1-15 11:50
按约定分成没错,但根据什么约定?拍脑袋瞎约定吗?
————
地主出土地资本,你出劳动力资本,地主跟你 ...
地主出土地资本,你出劳动力资本,地主跟你合作种地。然后土地收成100斤归你抵你的工钱,100斤归地主,这就是你们的合作约定。
--------
你想的美,谁跟你合作?一个寄生虫还有资格谈合作?!我凭啥给你100斤!

在你们的合作中,地主有主动权居于主导地位,他可以选择跟合作,也可以选择跟别人合作,有劳动力资本的人多了去,有土地资本的人却不多,人家的选择余地比你的选择余地多,你不得不正视这一点。
----------
那我就放心了,我就联合所有的劳动者,打土豪,分田地了!我们人多,你要投票我也投死你,要打架也打死你。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时候,你打工者有本事也可以抢到主动权,比如,马斯克比尔盖茨给资本家打工的时候,人家就可以选择跟这个资本家,也可以选择跟那个资本家合作,主动权在谁手里,谁就可以制定合作规则,懂吗?
---------
劳动者人多,就有主动权!干掉地主,干掉资本家!谁跟这种废物寄生虫合作?

因为你耕种的土地是地主花钱买来的,地价至少也值10年的收成吧,就算1年100斤净收成,至少也得1000斤粮食才能买1亩地吧。
-----------
不好意思,土地是天赐的,大家都有权使用!你不种了就滚蛋,你跟谁买的土地花了多少钱,那是你的事儿。
你要是觉得花钱买地冤枉了,你可以再去找他,哈哈哈

人家地主上溯三代哪个不是农民,人家现有的土地,不照样是从种地干起,辛辛苦苦积攒了几代人才积累出来的家业?
----------
你辛辛苦苦种地没错,种出多少粮食都归你呀!你说你家的余粮堆积如山,那我也不眼红啊。
但你不种了,就赶紧滚蛋吧,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就凭你个好吃懒做的二货拿一个荒唐的理论就可以抹杀人家几代人的艰辛努力,让人家把土地白给你种。世界上就你会种地,人家地主就不会种地?
--------
神马“人家的土地”?土地是天赐的,你会种,你要种,你先种了,那我不跟你抢啊。
但你不种了,还尼玛占着?

人家的地荒在那里不用,你就可以理直气壮抢过来自己用,那你老婆撂荒的时候,地主可不可以理直气壮来开荒呢?你“占着茅坑不拉屎”还不许别人利用啊,这不就是你的二货逻辑嘛,呵呵
-----------
你如果把老婆撂荒了,那她当然有权跟你离婚啊,当然可以再跟别人啊。难道你还想着出租老婆?

1亩地1年的收成200斤,给你长工工钱100斤,地主只得100斤,10年才能回本,你不算吃亏吧。就算你自己是地主自己亲自种地,不也得给国家上税交公粮。
----------
对不起,200斤都是我的,少一斤都吃亏。
上税是购买ZF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租给地主是被他自己花了,这能一样吗?

你说土地是上天的馈赠不要钱,那是几千年前人少地多的时候,才是“谁先占有归谁所有”“谁先利用归谁使用”,前面的人瓜分完土地了,后面的人想要得到土地,不从别人手里买,你还想强抢不成?
---------
你在种地你就种,你不种了我才去种。如果你不种了,还不许我种,那就对不起了,我就是要抢。

人家荒在那里不用,就是你强抢的理由吗?
-------
是的,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人得而诛之!

“全世界劳动者联合起来”就可以抢夺别人和合法财产了吗?你去问问全世界,除了豺狼当道率兽食人的地方,文明世界哪有这种强盗逻辑?
-------
文明世界大家就投票嘛,只要多数人说那不是你的合法财产,土地必须公有,谁不种了就还回来!不就搞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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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5:10:18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4-1-15 11:50
按约定分成没错,但根据什么约定?拍脑袋瞎约定吗?
————
地主出土地资本,你出劳动力资本,地主跟你 ...
地主出土地资本,你出劳动力资本,地主跟你合作种地。然后土地收成100斤归你抵你的工钱,100斤归地主,这就是你们的合作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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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美,谁跟你合作?一个寄生虫还有资格谈合作?!我凭啥给你100斤!

在你们的合作中,地主有主动权居于主导地位,他可以选择跟合作,也可以选择跟别人合作,有劳动力资本的人多了去,有土地资本的人却不多,人家的选择余地比你的选择余地多,你不得不正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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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放心了,我就联合所有的劳动者,打土豪,分田地了!我们人多,你要投票我也投死你,要打架也打死你。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时候,你打工者有本事也可以抢到主动权,比如,马斯克比尔盖茨给资本家打工的时候,人家就可以选择跟这个资本家,也可以选择跟那个资本家合作,主动权在谁手里,谁就可以制定合作规则,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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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人多,就有主动权!干掉地主,干掉资本家!谁跟这种废物寄生虫合作?

因为你耕种的土地是地主花钱买来的,地价至少也值10年的收成吧,就算1年100斤净收成,至少也得1000斤粮食才能买1亩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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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土地是天赐的,大家都有权使用!你不种了就滚蛋,你跟谁买的土地花了多少钱,那是你的事儿。
你要是觉得花钱买地冤枉了,你可以再去找他,哈哈哈

人家地主上溯三代哪个不是农民,人家现有的土地,不照样是从种地干起,辛辛苦苦积攒了几代人才积累出来的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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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辛辛苦苦种地没错,种出多少粮食都归你呀!你说你家的余粮堆积如山,那我也不眼红啊。
但你不种了,就赶紧滚蛋吧,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就凭你个好吃懒做的二货拿一个荒唐的理论就可以抹杀人家几代人的艰辛努力,让人家把土地白给你种。世界上就你会种地,人家地主就不会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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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人家的土地”?土地是天赐的,你会种,你要种,你先种了,那我不跟你抢啊。
但你不种了,还尼玛占着?

人家的地荒在那里不用,你就可以理直气壮抢过来自己用,那你老婆撂荒的时候,地主可不可以理直气壮来开荒呢?你“占着茅坑不拉屎”还不许别人利用啊,这不就是你的二货逻辑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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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把老婆撂荒了,那她当然有权跟你离婚啊,当然可以再跟别人啊。难道你还想着出租老婆?

1亩地1年的收成200斤,给你长工工钱100斤,地主只得100斤,10年才能回本,你不算吃亏吧。就算你自己是地主自己亲自种地,不也得给国家上税交公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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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200斤都是我的,少一斤都吃亏。
上税是购买ZF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租给地主是被他自己花了,这能一样吗?

你说土地是上天的馈赠不要钱,那是几千年前人少地多的时候,才是“谁先占有归谁所有”“谁先利用归谁使用”,前面的人瓜分完土地了,后面的人想要得到土地,不从别人手里买,你还想强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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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种地你就种,你不种了我才去种。如果你不种了,还不许我种,那就对不起了,我就是要抢。

人家荒在那里不用,就是你强抢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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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人得而诛之!

“全世界劳动者联合起来”就可以抢夺别人和合法财产了吗?你去问问全世界,除了豺狼当道率兽食人的地方,文明世界哪有这种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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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世界大家就投票嘛,只要多数人说那不是你的合法财产,土地必须公有,谁不种了就还回来!不就搞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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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6:36:21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5 11:42
哦,变调了?好,既然你不否认吃喝与劳动有关系,那么请问吃喝和劳动是什么关系?同时,这生活资料消费量 ...
如果像你说的,生活资料与劳动“没啥必然的联系”,那么马氏为什么要花大篇幅去旁征博引大量的调查报告,描述工人的生活状况?是他有病,还是你对此狗屁不通?

哦,你所谓的性质区别就是“不是一样东西,量纲都不同”,那么马氏引用的例子说,5张床=1间屋,这两者都不是一样的东西,且量纲都不同吧。那么这两者在现实中又怎么就相等,且可以等量计量了呢?

请你搞清楚,这里说的是经济学内容,所谓两个不同事物的相等指的是一种经济量相等,即所谓的等值,而非植物学,叫你去探讨什么把大树变种子,你胡扯啥?

本文例子二按劳动付出分配就荒唐,可是拿到例子一来衡量判别就没啥问题呀?你看不懂?

请你搞清楚,在产品实物量等于产品价格量条件下,无论用实物表示,还是用价格表示,两者均无差别,哪里存在什么你说的“篡改”?是你自以为是而已,除了字面不同,你至今都没有说明白实物量和价格量在两量相等条件下,其实质差别是什么?

马氏论述管吃管劳的问题不是本文要说的重点,本文只是把这问题放一边,姑且认为它成立,且看他后面论述分配的问题。你听懂了没有?至于你那野派“产品价格应该必须等于劳动价格”的论调,以及你证明了什么勾股什么屁股问题,均与马氏的论证内容无关。你听清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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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7:34:43
he_zr 发表于 2024-1-15 16:36
如果像你说的,生活资料与劳动“没啥必然的联系”,那么马氏为什么要花大篇幅去旁征博引大量的调查报告, ...
如果像你说的,生活资料与劳动“没啥必然的联系”,那么马氏为什么要花大篇幅去旁征博引大量的调查报告,描述工人的生活状况?是他有病,还是你对此狗屁不通?
------------
马克思为啥,你得去问马克思啊,哈哈哈。
反正我说的是事实:有人吃喝消费很多,也可能啥也不干;有人吃糠咽菜,却做出了比锦衣玉食的人更大的贡献。

哦,你所谓的性质区别就是“不是一样东西,量纲都不同”,那么马氏引用的例子说,5张床=1间屋,这两者都不是一样的东西,且量纲都不同吧。那么这两者在现实中又怎么就相等,且可以等量计量了呢?
----------
马克思的表达本来就有问题呀,神马“凝结”之类的,都很蹩脚。
这里他实际表述的意思是:5张床的价值=1间屋的价值,或:5张床耗费的劳动=1间屋耗费的劳动。等式两边都是劳动价值。

请你搞清楚,这里说的是经济学内容,所谓两个不同事物的相等指的是一种经济量相等,即所谓的等值,而非植物学,叫你去探讨什么把大树变种子,你胡扯啥?
---------
哪种经济量相等?你怎么判定相等的?

本文例子二按劳动付出分配就荒唐,可是拿到例子一来衡量判别就没啥问题呀?你看不懂?
-------
例子一也荒唐,只是100斤谷物和10亩地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所以其荒唐性不如100斤谷物和200斤谷物那样明显罢了!

请你搞清楚,在产品实物量等于产品价格量条件下,无论用实物表示,还是用价格表示,两者均无差别,哪里存在什么你说的“篡改”?是你自以为是而已,除了字面不同,你至今都没有说明白实物量和价格量在两量相等条件下,其实质差别是什么?
-----------
既然你认为没有差别,那请你用我的原话好了呀,你别改我的话啊。
可是事实上,你一边处心积虑三番五次地改我的话,一边说没有篡改没有差别,这行为不正常啊

马氏论述管吃管劳的问题不是本文要说的重点,本文只是把这问题放一边,姑且认为它成立,且看他后面论述分配的问题。你听懂了没有?
--------
分配问题早就给你讲明白了呀:“针对你的种地的例子,劳动成果200斤谷物归谁,这是分配问题吧?
答案是归这个农民呗,搞定了吧?”

至于你那野派“产品价格应该必须等于劳动价格”的论调,以及你证明了什么勾股什么屁股问题,均与马氏的论证内容无关。你听清楚了没有?
--------
既然无关,你就不要把它扯进来呀,哈哈哈哈,请你记住了,是你先把我的上述观点篡改,然后扯进来的!
——“按你的说辞,收获产出大于劳动就不合理。对此,你的说辞又是啥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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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22:03:18
clm0600 发表于 2024-1-15 17:34
如果像你说的,生活资料与劳动“没啥必然的联系”,那么马氏为什么要花大篇幅去旁征博引大量的调查报告, ...
一提马氏的东西,你就无言以对,要么马屁不通,要么答非所问。

马氏所谓的“凝结”,准确说是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不会也没有哲学思维,无法理解,导致所谓的“憋足”一说。马氏把这不同性质不同量纲的5张床与1间屋等同起来,是通过找到它们所“凝结”的价值相同而由此等同的,是不是呀?那么这100斤谷物和10亩地,以及100斤谷物和消费100斤谷物而付出的劳动这两个不同性质,不同量纲的东西不也同样照瓢画葫芦,根据它们的价值相同而等同了呢?若是,那么你之前咋呼咋呼的扯它们什么“不同性质不同量纲”而否认它们可以等同起来,你是咋回事?

这里的经济量指价值量呀,此外还扯啥?生产100斤谷物的价值跟消费100斤谷物而付出的劳动的价值相等呀,你上述不是说清楚了吗,两种不同的东西哪又怎样,不是都可以把它们等同起来吗?你现在又改调否认了?

马氏说实物本文说实物,马氏不说价格,本文扯价格干嘛?因此,凡是对马氏不提的东西,一律按马氏的东西论处,也就是价格按实物论处。这叫啥“篡改”,这叫按规矩办。

消费100斤谷物的劳动付出,生产了200斤谷物,要是按劳动付出分配,耕种人的劳动付出是100斤谷物,他还怎么获得其收成200斤谷物呢?合理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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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6 10:09:01
he_zr 发表于 2024-1-15 22:03
一提马氏的东西,你就无言以对,要么马屁不通,要么答非所问。

马氏所谓的“凝结”,准确说是你这位小 ...
一提马氏的东西,你就无言以对,要么马屁不通,要么答非所问。
-------
我只认事实和逻辑,其他的一概不理。
你问“马为啥描述工人的生活状况”,他为啥关我屁事啊,你问得着我吗?

马氏所谓的“凝结”,准确说是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不会也没有哲学思维,无法理解,导致所谓的“憋足”一说。
-------
所以说你确实是马的孝子贤孙。

马氏把这不同性质不同量纲的5张床与1间屋等同起来,是通过找到它们所“凝结”的价值相同而由此等同的,是不是呀?
---------
这是蹩脚的表达方式。正确的表达只能是:5张床的价值与1间屋的价值相等。

那么这100斤谷物和10亩地,以及100斤谷物和消费100斤谷物而付出的劳动这两个不同性质,不同量纲的东西不也同样照瓢画葫芦,根据它们的价值相同而等同了呢?若是,那么你之前咋呼咋呼的扯它们什么“不同性质不同量纲”而否认它们可以等同起来,你是咋回事?
---------
既然价值相同,你就说价值相同,而不要说两物相同。你和你爹的Y基因相同,你就等于你爹吗?

这里的经济量指价值量呀,此外还扯啥?生产100斤谷物的价值跟消费100斤谷物而付出的劳动的价值相等呀,你上述不是说清楚了吗,两种不同的东西哪又怎样,不是都可以把它们等同起来吗?你现在又改调否认了?
--------
你和你爹的Y基因相同,你和你爹就等同起来了吗?改毛的调?是你一直在出现幻觉吧?
更可笑的是,这两个价值相等吗?
劳动者消费100斤谷物而付出的劳动 (设为X小时劳动),能生产200斤谷物,这就说明100斤谷物的价值(耗费的劳动)是0.5X小时劳动。——你难道认为0.5X小时劳动=X小时劳动?

马氏说实物本文说实物,马氏不说价格,本文扯价格干嘛?因此,凡是对马氏不提的东西,一律按马氏的东西论处,也就是价格按实物论处。这叫啥“篡改”,这叫按规矩办。
-------
你按马的规定办,你是马的孝子贤孙,你可以不扯价格,但你没有权力改别人的原话!
我的话,你要用就原样用,不用拉倒,篡改就不行!

消费100斤谷物的劳动付出,生产了200斤谷物,要是按劳动付出分配,耕种人的劳动付出是100斤谷物,他还怎么获得其收成200斤谷物呢?合理在哪?
-----------
这是“按劳动付出分配”不合理呀!你居然拿个“很荒唐”的标准去衡量正常的事情,然后还反过来问正常的事情合理在哪儿?!
再说一遍,你炮制的“按劳动付出分配”不合理!就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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