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于2011年9月8日在伦敦共同主持了第四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双方承诺通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深化在金融、贸易、投资、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全球经济治理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互利的中英经济、金融和经贸关系,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双方在对话中达成以下政策成果:
一、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
世界经济正从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衰退中复苏,但复苏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这需要各国采取紧急行动,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中英双方认识到维护金融稳定、恢复发达经济体财政可持续性、缓解欧元区近期市场压力、确保经济增长以及管理新兴经济体面临的资本流动大幅波动和通胀压力的重要性。双方支持二十国集团(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并重申对G20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的承诺。双方承诺加强政策沟通协调,推动11月份G20戛纳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今年是中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国政府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定物价总水平,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英国正采取行动支持平衡的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英国政府已采取果断措施削减赤字和恢复经济稳定,这是英国经济再平衡的关键基础。在此基础上,英国经济增长计划提出了有关措施以实现以下四项重要经济目标:建立二十国集团中最具竞争力的税收体制;打造全欧最优的企业创业、融资和发展环境;鼓励投资和出口以促进经济更加平衡;提高劳动力教育水平,建立欧洲最有弹性的劳动力队伍。
二、金融监管、发展及合作
双方将继续在多边论坛上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合作。两国将采取行动提高标准,确保国内监管部门一致实施最新的全球标准,并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特别是,双方承诺:
(1)在巴塞尔协议III确定的时间框架下实施银行监管的新标准;
(2)鼓励各国和地区全面实施G20匹兹堡峰会通过的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原则和标准;
(3)增强监管有效性,包括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原则定期开展银行压力测试;
(4)任何金融机构都不应“大而不能倒”或“复杂到不能倒”,纳税人不应承担处置成本,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应具备更强的吸收损失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期待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探索新的合作领域。两国央行同意设立专门的对话分享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经验和新观点。
双方欢迎英国金融服务局与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已建立的强有力的双边监管联系,并承诺继续深化合作。为落实第三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中国银监会和英国金融服务局通过双边监管对话机制增强了持续合作关系,对话内容包括压力测试、流动性监管及跨境监管等。作为政策交流的定期机制,银监会和金融服务局期待进一步进行此类年度双边对话。
英方欢迎中国的金融机构根据英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独立监管和审批在英国开展业务,中方同意支持符合条件的英国金融机构在中国扩展业务。
(1)英国保柏集团(BUPA)申请进入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目前中国保监会正对该申请进行评估。
(2)渣打银行(中国)将与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战略合作协议,向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9亿美元贸易授信,支持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
(3)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在英设立子行,目前英国金融服务局正对该申请进行评估。
(4)近期英国金融服务局同意中国交通银行在英设立子行。
双方重申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公司(包括私营公司和已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海外存托凭证形式在伦敦上市。双方期待更多的中国公司到伦敦上市。双方同意启动中英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合作谈判,争取达成合作协议,促进两国资本市场共同发展。
中方将积极研究和推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对外开放问题。
中方欢迎合格的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银行经批准建立银保合作伙伴关系。
中方继续欢迎包括英国在内的获得人民币业务执照的外国银行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于2011年初启动中国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牌照的市场化评价机制。中国欢迎中资金融机构以及包括英国在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平等参与市场化评价,并即将基于公平、开放、公正的评价结果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双方欢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和英国德纳罗印钞公司最近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同意加强在防伪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和扩展在金融部门改革和发展领域技术合作以及联合课题研究方面的重要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和公司债券市场发展;
(2)资本账户管理改革;
(3)金融市场创新在利率市场化中的作用;
(4)私募股权投资;
(5)低碳融资研究合作;
(6)外资银行监管环境的合作项目;
(7)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保险。
双方欢迎私营部门对发展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和该市场最新发展情况的兴趣。双方同意监测未来进展,必要时通过参与双边对话以及与其他当局的对话,支持未来该市场的发展并解决可能产生的金融稳定风险。双方认为,在伦敦开展一个私营部门参与的、旨在促进发展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联合合作项目,包括分析和探讨供需源头和潜在的监管合作领域,将有助于对话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