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标准
1. 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的管理及定期维护、日常维修标准
序号 工 作 标 准
客户服务中心应对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各照明灯、开关、线路)的管理、安全运行、
维修、保养实行全面负责,并做好记录。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确保总配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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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故障停电次数不超过 1 次/套.年。总配电系统的任何故障在 24 小时内解决。公共区域
照明灯损坏率不超过 2%(根椐实际节电情况除外)、办公室内照明根椐员工的需求而定
遇到突发性停电,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 24 小时值班人员接听电话,并将停、送电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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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通知住户;
3 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按时开启和关闭公共照明。
各配电柜柜门开、关灵活无损坏。各开关、断路器工作正常,运行无异常噪音,接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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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发热变色现象。各控制元件及连线点接头无松动无异常现象。
安全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分开关:分、合灵活,接线无松动,无超负载发热现象;
5 (2)插座:单指敲击无松动,无破损、接线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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