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
人社部发〔2011〕1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附件《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
行)》供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组织本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工作中
参考。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会同考试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细
则,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笔试考务工作,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
笔试工作的安全、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试
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务,是指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共科目笔试的
命题管理、试卷管理、考试实施、试卷评阅、考务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考务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和安全高效的原
则。
第四条 省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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