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庆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循序渐进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下同)负责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