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星级酒店
规章制度 编号:SD/POL/008
内容:酒店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部
生效日期:2006 年 1 月 1 日 批准:
目的:保障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与使用安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为了提高酒店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各部位的安全,现就易燃、易爆物品
的管理规定如下:
1、设立危险品仓库,所有易燃、易爆物品须入库储存,不得在露天或潮湿、
低洼可能积水处存放,不得在高温或有火源、热源的地方存放。
2、库内物品应分层、分类储存,物品间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堆垛和超量存
放。
3、危险品的入库和出库,必须严格进行详细的登记、检查。对包装破损、
容器泄露、储存过期等物品应及时处理。
4、控制好仓库温度,内容物品性质互相抵触的钢瓶及其它容器应分开存放。
5、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搬运、进出库,挪动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
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6、使用和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7、散落在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后的遗留部门,要及时检查、清
扫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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