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供货合同
卖方:买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
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
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
件 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
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
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
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 (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
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
《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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