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管理和所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基金投
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有效防范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过程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基金设
立时签定的《中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合伙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评估公司和受托资金
资产的投资风险控制,监督、检查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需要具有独立性的机构,委员会成员由 3-5 人
组成。
 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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