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通 公 司 管 理 权 限 体 系
使用说明:
1. 本方案为 2003 年暂行审批权限方案,是试行方案。
2. 普通所有人员费用支出项目必须经上一级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并有财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执行。费用审批表中所列为各职位主
管人员有权批准下一级职员递交的支出项目的最大限额。
3. 普通各 DC、各部门经费使用应首先按照年初、月初制订的预算或项目预算执行,表中除明确指出“预算外”者外,均指预算内的支
出项目执行时的一次性审批限额。预算外支出、费用超支时只有制定的领导或总经理才有审批权。
4. 表中“职能费用”行指各部门执行职能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财务部发生的财务、审计费用;办公室发生的律师、评估费用等。
5. 表中“费用超支”行指部门预算内,部门人员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费用支出超过标准时,对费用超出部分的审批权限。
6. 名词释义:
建议(申请):该项工作由其最先提出需求、建议
组织: 属于该职位应该承担协调责任的事务
制定(执行):完成具体工作
审核: 该职位应该仔细核实制定与执行的工作,并有权利决定该项工作的可行与不可行,有终审前提出建议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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