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
保函编号:
致受益人: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保函申请人_ _与你方签订了 合同,并按约定预收你方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元整,用于 工程等用途。我方已接受保
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按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使用该预付款或按期退还预付
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整_。
二、本保函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须凭保函正本
书面向我主张保证责任。
三、本保函的保证期间: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 有违约情形,我方将在收到
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
索赔的金额:
(一)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三)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 声明你方索赔的款额并未由保函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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