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采购通用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 建设工程 的需要,需向乙方订购材料,经甲乙
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材料名称及单价),此单价均为运至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卸料后的价
格(即料费、运费、装卸费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
不调价。
二、质量及规格:乙方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业主、监理、甲
方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要求,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料源、规格、质量;对于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供应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确保进料的速度、数量和质量,保
障进料的连续性,日供应量不得少于吨日,月供应量不得少于吨月。且各种不
同规格的材料应与甲方设计配合比大致相似,严禁供应单一规格材料,否则不
予结算,若乙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自然因素除外)无法保障正常施工,甲方将对
乙方按已供材料总价 5%给予经济处罚。
四、结算方式:每吨结算一次,付款额为每次结算总价的%,甲方不预付工程材
料款,实行转帐支付,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符合规定的正式税务发
票。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内付清。
五、结算依据:凭甲方材料人员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