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违规处罚规定
一、 安全保卫制度
1. 所有人员进场必须配戴施工证,否则罚款 50 元/次。
2. 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不穿衣服罚款 50 元/次。
3. 严禁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罚款 100 元/次。
4. 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电使用,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
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罚款 300 元/次。
5. 营业时间内使用电锤、电钻作业,不能影响商场营业,否则罚款 50 元/次。
6. 严禁乱倒余泥、渣滓、水泥桨、油漆等污染物,否则罚款 100 元/次。
7. 不按规定使用电梯的,罚款 100 元/次。
8. 装修现场不按要求围蔽的,罚款 100 元/次。
9. 未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的,罚款 150 元/次。
10. 施工现场无配备消防器材或私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罚款 150 元/次。
11. 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把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 200 元/次。
12. 不按要求清运余泥的,罚款 200 元/次。
13. 营业时间内施工产生粉尘污染、影响周围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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