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供货协议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
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3.1 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 3 日向供方提交订
货单;
3.2 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1 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10 桶。
4.2 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
量,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4.3 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铁桶】包装,净重:175kg/桶(上
下误差 1 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 100 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6.1 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
到产品 3 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
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6.2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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