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贮藏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一、 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 楚
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 品
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
二、 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 “营
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 《食品进货验收台账》 )
等” 。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 生
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 中
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 污
染。
四、工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 食
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 发
生。
五、库房内设置货架,按食品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生熟 分
开存放,与地面、墙面保持规定距离,做到物品规整,摆放整齐。不得存放有 毒
有害、污秽不洁、有异味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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