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
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
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
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
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
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
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
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
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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