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信息化
工程管理方法〔试行〕第一条为标准泸县公安局信息化
工程管理工作,根据
?国家重点建设
工程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及部、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信息化
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
工程,同时还包括信息
平安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
工程维护和效劳外包工程。包括信息系统工程
〔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
平安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
平安监控系统
〕、办公自动化设备
〔含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绘图仪、复印机,金额总计超过10万元以上
〕、信息应用系统
〔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
〕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由泸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统筹管理。
工程管理日常工作由科信办、纪委、审计、警务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科信办主要职责是:
组织重大信息化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制作
工程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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