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经市局党组研究,年将对全市工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保证该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在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有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直属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表彰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其中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各自职能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考核,但不参与排名。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常规性工作;二是重点性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常规性工作:主要是指工商部门职能范畴内的各项经常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局职能处室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70%。具体内容包括:“政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法制建设、公平交易执法、市场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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