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业主方管理程序:
2、业主方原材料样品封样制度
及现场验收制度
:设备、材料、
半成品的验收,设备、材料、半成品需要事先报设计师、业主审批同意。
进场前,承包商应向监理提交设备、材料、半成品进场的资料,包括设计师批准的合格证书、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性能参数、特殊材料的使用部位
(要求填写具体楼层、具体部位。仅限于特殊材料
),政府职能部门许可的销售证明等,申请监理、业主验收。监理、业主应对照合同文本(或样品)对其型号、规格、产地、数量进行验收,符合合同要求或设计师及业主签署的修改通知时签字准予进场使用;否则,立即退出现场。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有任何的“绕过”行为,原则上出现“绕过”行为的单位,未经过验收的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已经使用必须无条件拆除,重新检验。
对屡次出现问题的承包方,实行罚款制度(一次严重警告,二次罚款);任何承包方不得采购“假”、“冒”、“伪”、“劣”材料和设备,一经发现从重罚款,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或降低)相关承包方的资质。
施工现场须送检材料(如水泥、砂石、钢材等)必须按规定的批量及数量取样,送质检站认可的单位进行有见证检测,所有送检样材必须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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