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代签名
问题类型分析与建议
一、前言
据新闻报道,多家待筹保险公司在等待
保监会审批,除传统的在产、寿险公司外,还包括互联网保险等,保险公司的魅力何在?
社会上对保险公司有这样一种看法,保险公司掌握大量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保险是募集低成本资金的一个有效的渠道。
保险是集聚众多投保人的保险费建立应付风险损失的基金。由于保险的射幸性,投保人获得的只是未来的可能性保障,是一种金融服务,而他支付的是即时的、真实的金钱。在其支付的保
险费和其获得的服务之间存在漫长的链条,不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因此,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而作为保险公司知晓保险法的规定以及监管规定十分必要。
保险业是建立在代理制基础之上的行业,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其行为效果归属于保险公司。而实践中出现的代签名问题,由于保险代理人违反职业操守不仅给投保人、保险公司造成了损失,也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代签名的主体分析
代签名,顾名思义,非经过本人同意而代其签字。保险合同中的代签名种类为: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被保险人代投保人签名;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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