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篇)
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1
为加强各单位负责人的平安管理意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根据国家平安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管生产必需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平安管理部制定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必需严格履行。
一、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层层分解平安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平安责任书,落实平安责任到详细员工。
2、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平安生产详细工作,该平安员责任心强,具备相当的平安生产管理学问和力量,做到持证上岗。
3、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平安生产检查,要求有检查通报和平安隐患整改记录,保存两年。
4、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例会,要求有会议纪要,写明上次平安工作落实状况和本次支配的工作。
5、各责任单位若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时,应准时报告,稍微事故必需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较大事故必需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集团平安管理部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马上抢险,对缓报而贻误救援时机、致使事故扩大者,通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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