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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对于生产销售食品的调研报告
食品生产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安康证明后才可参加工作,卫生部公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分方法》第二十条也有一样的规定。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食品生产销售人员不得将传染性疾病传播给广阔消费者的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参加或者临时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必须履行“取得安康证明”这一义务,这是正确的,也是科学的,表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
1存在问题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以下几种意外情况和问题:一是没有出示、明示安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一局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或许取得安康证明,但现场检查时往往不能立即查看到,要调查清楚遇到的困难较多,例如:①单位负责人或安康证明统一保管人不在现场,安康证明被锁入柜内;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到另一个单位上岗工作,而安康证明被拘留在原单位;③安康证明留在住宿处未携带在身边;④成心不出示安康证明,不配合卫生监视检查;⑤实际没有取得,在调查核对的过程中补办了安康证明或者人已离开工作岗位,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对等等。二是没有明确规定体检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签发安康证明,体检完毕后,一局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积极办理安康证明,致使体检时间与签发安康证明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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