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收筹划
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以物易物”方式,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的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这样,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视为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而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税。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