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高风险对象安防系统设计规范与案例分析
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资储存库民用机场铁路车站等 
哪些是高风险防护对象? 
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第十三条规定: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十一类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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