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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范围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
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
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单位党委、 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对同级
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
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总经理(经理) 、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
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
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 一 ) 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 、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
党风廉 zd 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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