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5)》(学习笔记)-10
1.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管理或投资的结构化 主体,当公司拥有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来影响其回报的金额时,应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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