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处理预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了及时消除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的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居)、各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单项的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指挥、调度的职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矿山、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处置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大事故处置指挥部,总指挥为镇长蔡雄强,副总指挥为镇副书记陈丽琼、副镇长沈纯鹏。指挥部成员为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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