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发合同书
甲方:瓜州县隆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浩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名下的多有矿产与乙方合作开发,加工(指甲方名下所指定的矿产)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为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长期,(指甲方所有合法资源开采枯竭为止)
2、开采范围为甲方的所有开采范围。
3、甲方所提供的开采范围矿石必须达到标准品位。
4、在合作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损失以守约方计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
1、以全方位股份制合作工作模式,及石英石(硅矿)乙方占股纯利润51%,甲方占股纯利润49%,金矿甲方占股纯利润60%,乙方占股纯利润40%。整体企业由乙方统一指挥运作,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运行模式。
2、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以最快速度向甲方提供资金支持,使企业整体运转。
3、企业整体启动后,甲方应当及时返还乙方投入的前期利用资金。
4、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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