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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第三方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地区邮政局
为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本着相互信赖、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邮政汇兑
--商务汇款渠道代收移动营业网点营业款等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自用自身网点的优良服务条件和网络优势,为甲方提供网点营业款代收的服务。
第二条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甲、乙双方同意就合作业务给予对方尽可能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二、合作内容
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甲方营业网点营业款,乙方按照甲方约定的方式提供代收款项数据信息和对帐单,保证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地将代收款项相应划转至甲方所属各(市)县分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五条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代收移动营业款的营业网点,
(见附件一)。
第六条合作业务流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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