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根据我公司目前的管理模式,为了加强成本核算,将产品售价与产品的制造成本相对的分开,企业的管理者努力的提高产品售价,产品的生产者努力的去降低工程的制造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成本核算的原则和成本核算活动,主要是由公司直接管理。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产品的售价与制造成本。这两项工作内容的责任部门是由管理和生产的各相关部门来完成的。要作到责、权、利分明,现将生产经营和管理经营相对的分开来操作,将这两个系统都纳入经营效益的制式下,这种制式是将不同性质的指标分解到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在执行中使这些负责完成指标的部门和人都进入市场,都在市场竞争中去完成经营效益指标。完成指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部门和个人的分配,在分配中要贯彻企业是利益的中心这个原则。
第三条制造成本的核算
一、核算期:按月度作为核算期。每月核算从上月的二十一日至本月的二十日。
二、项目收入的确定
(一)项目工程责任合同收入的界定
1、施工项目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以经营科编制的施工预算,加上增减变更和签证为计算基础。
2、项目收入的界定
①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按定额工日
×公司指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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