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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由于大气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区、重金属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区、总氮控制区、总磷控制区等规定,主要从2013年开始划分,对于上市公司是否属于大气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区、重金属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区、总氮控制区、总磷控制区的匹配,从2013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
  • 上市公司是否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区2013-2022!
  • 其中:(1=是、0=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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