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病历书写
永城市人民医院
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
第一节 病历的定义与类型第一条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该条没有变化)第
第一章 病
第二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要求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第四条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病历。(3、4条没有改变)第五条 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关键一条!我院决定统一使用钢笔、蓝黑墨水,修改病历一律使用钢笔红色墨水。杜绝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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